南都讯 记者陈岩 通讯员冯艳芬 只因父亲数落了几句,37岁的精神病患者幸某从身边拿起一根钢管,狠命地朝父亲头上砸去,甚至父亲倒地上也未停手,最终致父亲死亡。案发后,珠海市斗门区司法机关根据今年1月1日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幸某启动了强制医疗程序,目前,该案已进入审查阶段。
去年11月,幸某随父亲来到珠海市斗门区一处工地打工。当月18日早上6点左右,幸某起床后因琐事被父亲数落几句后,操起一根钢管猛击父亲,致倒地昏迷。父亲被送到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法医鉴定,死者头部遭钝器击打致重型颅脑死亡。
案发后,斗门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提请斗门区检察院批准逮捕,该院经审查,以犯罪嫌疑人可能患有精神病而不予批准逮捕。今年1月,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出具精神病鉴定意见,认为幸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实施故意伤害行为时无刑事责任能力。
根据新刑诉法的有关规定,今年1月16日,公安机关将强制医疗建议书移交给检察院,建议对幸某进行强制医疗。目前,该案已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后,检察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向法院申请对幸某进行强制医疗。
业界视点
强制医疗决定权司法化体现进步
据介绍,幸某强制医疗案是新刑诉法实施后珠海市首例。广东大公威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树林对记者说,根据新刑事诉讼法,强制医疗将不再是公安机关的行政决定权,而是变成了司法决定权。
斗门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强制医疗是一种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措施,因此必须慎之又慎,新的刑诉法将决定权的行政化转变为司法化,这无疑是司法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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