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语
“病来如山倒”,这句话既包含了疾病对人体的破坏力,也包含了疾病对家庭的破坏力。医改实施三年多来,海南创新机制试点大病保障制度,最大限度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探索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引起公众高度关注。海南的大病保障有哪些亮点?如何进一步完善?患上大病的百姓医疗费的担子能减轻多少……即日起,南国都市报推出“海南大病保障全景透视”系列报道,关注海南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人员的大病保障现状。
在不断扩大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的同时,我省今年拟实施“大病保险”
大病医保新政破解“因病致贫”
日前,央视和人民日报报道:今年,我国农村医疗保障重点将向大病转移。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报销比例不低于90%……事实上,海南早在2010年就借力新农合基金实施新政:率先在全国将儿童白血病等6种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障范围,2013年,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的重大疾病增加至23种。南国都市报记者陈新实习生黄小榕/文
受益案例
参保农民做手术个人只花3500元
37岁的陈文川是海口市三门坡镇美成村委会高街村人。他出生时就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但因为家里经济困难,一直忍着不动手术。直到去年6月,陈文川身体开始不适,干活累时,会出现气促、胸闷。省人民医院医生告诫他病情不能再拖下去。
“我跟亲朋好友东拼西凑借了1万多元去动手术。”陈文川激动地说,一个手术下来,住院费总共花了20253元,当时就报销了15189元,等到2012年底时,没想到还能享受到二次报销1519元,整个手术下来,他个人只支付了3500多元。
“一家要是出一个重病号,那家里基本都是空荡荡的。”陈文川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单靠农业收入,一个6口人的家庭年纯收入不过三四千元,而这些收入常常会被积攒多年用来盖房。在农村,房子新旧常被当做家庭生活水平的高低。有的家庭出了一个重病号,那足足可以抹掉半层楼的。
“要不是政府给出钱报销,花这么多钱,我们家起码两年才能翻过身来。”陈文川说,他和妻子上有年迈多病的老人,下有一个10岁的孩子,家里仅靠一点橡胶来支撑,这次多亏赶上了好政策,才让他们家渡过难关。
保障进程
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率先覆盖全省
海南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60%以上,是个典型的农业省。农民收入低,农村缺医少药、“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比较突出。为了解决农民的实际困难,让他们能享受到改革的成果,海南省委、省政府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于2003年开始试点,扎实推进“新农合”制度建设。2006年,海南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覆盖全省,比全国要领先两年。
自2003年海南新农合实施以来,农民的医疗保障有了大幅度改善,改变了过去小病拖大病扛的情况。然而,患上大病重病,普通家庭仍难以承受。
2010年率先在全国探索重大疾病保障模式
2010年,海南在新农合的基础上,实施了“大病医保”的新政。在这一年,海南率先全国,在全省范围内将0—14岁(包括14岁)两种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四种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并制订各试点病种的标准化诊疗方案和控制试点病种医疗费用不良增长的措施。
“大病是一个家庭的沉重负担,像儿童白血病这样的大病,不少人多年积蓄不够看病吃药。”见证海南新农合制度逐步完善的省卫生厅农卫处副处长林颖表示,大病保障是衡量一个地区医疗保障水平的重要标准。海南将儿童白血病等六种重大疾病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格外引人注目。
像海南这样的财政小省,之所以有“底气”率先在全国探索重大疾病保障模式,主要是2010年6月,卫生部、民政部联合下发通知:在新农合和民政医疗救助的范畴下,探索开展农村儿童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工作。同时,还得益于海南新农合的“根深叶茂”。
林颖说,发布大病医保新政时,海南历年结余的新农合基金比较多,而基金结余多,反映了参合农民就医积极性还不够高,基金报销支出少。正是有了新农合结余基金的强力支撑,使得海南更具条件率先在全国探索开展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
2013年纳入报销的重大疾病增加到23种
“我们不做试点,一开始就在全省全面推开。”林颖说,与内地一些省份搞试点不同的是,海南的重大疾病保障一启动就在全省铺开,让全省的参合农民都能在同一时间感受到惠民政策的温暖。
当年,患有试点疾病病种的儿童在定点救治医院住院时,所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新农合报销比提高到70%。其中,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患儿门诊化疗费用,计入住院报销范围并提高其封顶线至10万元。
2011年,海南又在提高0-14岁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保障水平的基础上,将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明显提高报销比例,市县二级定点医院提高至80%,省级二级医院提高至75%,省级三级医院提高至70%。
2012年,我省继续扩大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使可报销的重大疾病达到22类。
今年,海南新增“先天性耳蜗抢救性植入”大病病种,使纳入医疗保障的重大疾病达到23类,大病医保政策进一步向农村居民倾斜。
“大病保险”方案正报省政府计划今年实施
今年,我省还积极探索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机制。在保障新农合基本医疗的同时,通过建立大病保险机制,再次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
目前,我省已起草了《海南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拟从新农合历年结余资金中人均提取10元,建立大病保险基金,由政府为参合农民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再赔付。对年度累计负担的医药费用超过上年度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参合患者,再由大病保险基金按不低于50%支付、超过上年度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二倍按60%支付、超过上年度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三倍按70%支付、超过上年度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四倍按80%支付、超过上年度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五倍按90%支付,全年最高支付限额5万元,真正减轻大病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方案正报省政府,拟于今年正式实施。
“这意味着农民只要发生了高额医疗费用,就可以得到二次报销,而且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林颖说,这相当于给参保农民大病保障加了一道“保险锁”。
目前,我省把按固定病种报销和按费用总额报销两种模式有机结合,是大病保险制度的创新。因为谁也无法选择得什么病。如果肺癌能报销,肠癌、胃癌不能报销,老百姓往往难以理解,认为有失公平。
林颖表示,实施“大病保险”是医改现在和今后的一个工作方向。相对于大病需求而言,这笔资金肯定是不足的,保障水平也是有限的。因此,大病保险新政策绝不可能“包治百病”,而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看病贵。
澄迈县人民医院的出入院办理处,病患家属在排队办理报销手续。南国都市报记者刘孙谋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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