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官员财产公示范围扩大 将公示配偶子女情况
2013年02月21日02:33
来源:南方都市报
原标题 [要公开的不只房车还有配偶子女情况]
南都讯 记者刘其劲 实习生刘格花 广州市纪委昨日召开廉洁广州建设定期新闻发布会透露,南沙率先试点的“领导干部财产公示”更名为“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公示”,申报对象、范围、内容均有所扩大。据介绍,试点工作初定于全国两会后启动。
广州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在发布会上表示,提法修正主要是为了衔接广东省委出台的《从严治党五年行动计划》和省纪委二次全会的相关要求。“我们认为‘重大事项申报公示’比‘财产公示’更加准确、科学,更加符合实际情况。”据介绍,“重大事项申报公示”的范围除领导干部拥有房产、汽车等个人财产情况外,还包括其配偶子女从业状况、出入境记录等。梅河清还提到:“我们将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梅河清透露,广州市纪委对此项防腐工作进行机制创新,如设立抽查环节,将出台办法对申报不实者进行处理,并采取科技手段提高申报公示效率等。“在全球所有财产申报制中都没有抽查一项,如香港是申报后封存。”
揭秘
赴港澳考察取了什么经?
梅河清透露,1月23日至25日,省纪委、市纪委及南沙区有关人士专程前往港澳考察官员财产等事项公示制度。南沙试点将充分吸取港澳的成功经验,“尤其要做到‘五个注重’,即注重公示重点对象,注重防止利益冲突,注重公开接受监督,注重依法有序推进,注重保护官员隐私。”
关于注重公示重点对象,梅河清介绍,香港有公务员16万人,只有40个左右职位要向社会公示。澳门的公示制度也主要针对副局以上官员,有1000多人。此外美国有25万人要申报,只有2.5万人要公示。“注重关键岗位和行政首长的公示,这一点可资借鉴。”
关于注重防止利益冲突,梅河清解释,所谓“利益冲突”就是干部在行使公权力的过程中发生的私人利益和公共责任相冲突的情境和行为。他认为,财产公示只是防腐环节中一项具体措施,目的是防止利益冲突,并非防腐“百灵丹”。
关于注重公开接受监督,梅河清表示,在港澳及西方一些国家,申报内容很详细,公示内容非常简略。“我们现在推行的领导干部有关事项申报,比西方申报的范围和涉及的人员、范围要大得多。”
关于注重保护隐私,梅河清表示,港澳都把保护隐私权作为推进财产公示的一项基本原则,比如在香港,工资、存款是没有公示的,而新加坡连公示都没有。“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不搞财产公示,廉洁建设同样可以搞得好。我们要辩证地看这项工作。”
声音
专家:推进财产公示应以房产信息联网为突破口
最近,多地出台规定严控“以人查房”,引发公众对于“规定保护了谁”的争议。捍卫隐私权和反腐如何厘清界限,也引起学者关注。
中国人民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周淑真认为,住房信息公开不能将普通公民和官员一刀切。政府官员是公众人物,特殊身份决定他必须接受公众监督。她认为,可以重点区别两种情况,一是纪检监察、公检法部门可对被举报对象核查;另一种是,如果因为个人恩怨或无关人员,则应被限制。
严控“以人查房”引争议,更体现出民众对目前单位“内部自查”、一些信息集成机构在反腐方面“缺位”的不满。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王小广认为,自上世纪90年代起实施的处级以上干部定期“财产申报”制度,其效力和效果值得探讨。有专家指出,财产公开尚未制度化、法律化的背景下,房产信息中心等掌握权威集成信息的部门,或可在反腐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具体而言,推进官员财产公示应以“房产信息联网”为突破口。
昨天,广州市纪委发言人梅河清对此表示,“网络防腐也好,房产防腐也好,从实际查处案件来看,只是我们查处案件的个案,极少数。”他说,去年广州立案查处的538人中,涉及房产腐败的仅“房叔”蔡彬。 新华社 南都记者 刘其劲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