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发给学生的表现反馈表。网友供图 |
新快报讯 记者陈婕报道 学生寒假表现要居委会或者小区管理处来鉴定?昨日,珠海有学生家长质疑这是学校搞的社会形式主义,徒增家长麻烦。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有参加社区组织的社会实践的学生才需要这样做,并非强制。
珠海市民林先生昨日在微博上称:“上初中的女儿即将开学,寒假学生表现反馈表中有一栏是居委会对学生寒假表现的鉴定,要拿去居委会盖章。居委会管天管地,还要管小孩假期表现,管得到吗?管得过来吗?”
昨日,一名家长向记者出示了一张《学生表现反馈表》,记者从表中看到,除了填写学生基本个人信息外,另外还分了四大块,分别是学生自述、志愿者或义工服务活动纪要、家长对子女假期表现的鉴定以及居委会社区(小区管理处)对该生假期表现的鉴定。
对此,记者先后采访了珠海市教育局和香洲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珠海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确实对辖下所属的学校有此要求,但学校的理解可能存在偏差,反馈表由学校制定,因此是否需要强制由居委会必须盖章也是每个学校各有不同。
香洲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学生寒假表现,辖区内的学校都没有提出必须要居委会盖章的要求。相关负责人回应,有参加社区组织社会实践的学生才要盖章,并非强制。“我们只是想知道学生在假期有没有参加实践活动。”
某小区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根本不清楚学生做了什么,通常学生拿这样的表格来,他们都直接盖章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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