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央视《焦点访谈》以《蹊跷的“采访”》为题报道了这样一件事:连云港男子李德勇借记者身份持有北京《购物导报》社正规记者证,携带和指示家人和亲朋以采访为由,对江苏或山东的一些企业或者乡镇单位进行敲诈,金额从一两千到数万不等。据曾在其身边工作的一位知情人透露,李德勇近几年来疯狂敛财,完全不顾自己的记者身份。节目曝光后,李德勇的记者证已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无法查询。目前,当地警方已经将李德勇及其前妻和弟弟控制,展开调查取证。
假记者利用伪造的记者证骗吃骗喝、敲诈勒索并不是新鲜事。比如在山西煤矿事故多发的年份里,各色江湖人马纷纷以记者身份为幌子,以曝光相威胁,索要巨额“封口费”,一度形成了山西煤矿报道的敲诈风。这其中有不少假记者,但也不乏真记者。一些媒体单位因为市场发育程度不高,常常依靠记者站来求生存,也就是给予记者站高额提成,推动记者站拉赞助。为了拉到更多赞助,这些媒体对敲诈勒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几乎形成了行业潜规则。采编与经营的混淆不清,导致采编被异化成经营手段,一旦如此,新闻报道便再无客观可言,新闻的公信力将大打折扣。近年来,媒体的社会地位在不少地方呈下滑趋势,其中便有部分媒体不守规则、不择手段的原因在内。
舆论监督不是发财的工具,媒体要想具备公信力、得到市场的认可,关键还在于新闻的品质,在于对道义的担当。从来没有哪一家媒体可以依靠敲诈勒索、收“封口费”而成为市场翘楚。李德勇利用其持正规记者证的记者身份,又自称是《经济与法》、《中国新农村》、《农村青年》等多家新闻单位设在连云港的工作站负责人,目的就是拿各种媒体身份牟利,特别利用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中的各种问题来大做文章,把媒体身份开发成了一门生意,把“无冕之王”当成了勒索道具,这是新闻界的耻辱,是新闻事业发展的毒瘤。
但是,批判那种借舆论监督敲诈勒索的现象,并不等于要全盘否定舆论监督。我们要否定的是非正常舆论监督、虚假舆论监督,而要张扬的是正当舆论监督、正常舆论监督。真正的舆论监督,是再多的金钱也购买不了的“社会公器”,是“铁肩担道义、辣手著文章”,而在新闻管理体制上,则一定是新闻与经营相分离,让新闻的归新闻,经营的归经营。否则,让记者都变成广告员,这媒体便可能在被权力所影响之外,也被资本所俘虏。对于管理部门来讲,也应当对新闻管理方法和秩序进行改革,让那些缺乏市场影响力的媒体依据新闻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优胜劣汰,让优秀媒体通过新闻公信力、现代化管理体制、市场竞争力而获得更多发展与扩张的机会。
遏制媒体中的不良现象,不能总是依靠“焦点访谈”、依靠运动式执法来解决。还应当明确新闻管理的规范,建立并完善新闻管理的法制法规,从而使舆论监督与法治社会有机结合,使媒体管理与发展有明确的司法边界,使媒体环境更加健康有序、风清气正。媒体管理改革,正是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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