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何欣) 某工地安全负责人胡某,因工人王某酒后工作,不服从管教而与其发生争执。胡某气愤之下用膝盖顶击王某腹部。不料,就这一下竟将王某十二指肠顶破,致其重伤。近日,胡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昌平检察院批准逮捕。
35岁的王某是昌平区回龙观镇某工地的塔吊信号工。2012年11月5日下午,王某喝完酒在宿舍休息了一会后回到工地干活。一起工作的工友觉得王某来晚了,还一身酒气,心有不满便指责了其几句,二人随即发生争吵。
在工地负责安全的胡某得知后,将王某叫到工地办公室进行批评教育。喝了酒的王某顶撞了几句,胡某觉得王某不服从管教,双方起了争执。胡某要王某蹲着,王某不从,盛气之下,胡某用双手按着对方的肩膀,用右腿膝盖顶了王某肚子一下。仅此一下,王某便趴在地上捂着肚子喊疼,脸色煞白,一身冷汗。胡某起初以为王某是在装样子,眼看王某开始在地上打滚,一脸痛苦又不像装出来的,随后招呼工人将王某抬到医院。经鉴定,王某的十二指肠破裂,所受损伤程度符合重伤。
日前,胡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昌平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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