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生前热心慈善公益事业。图为她向记者讲述自己捐助内地教育事业情况。资料图片 中新网2月23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特区高等法院昨裁定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在2002年遗嘱的意愿,是成立慈善基金,并委任华懋慈善基金作为信托人,按照她在遗嘱中的指示,将其830亿元(港币,下同)巨额遗产全部用作慈善;高院认为龚如心不想放手任由基金运用其遗产,故华懋慈善基金身份只是信托人,而非遗产的受益人。
法官并指示律政司于21天内草拟法庭应该下达的实际命令,基金及律政司亦需于21天内就讼费安排提交书面陈词。代表华懋慈善基金的律师认为他们提出上诉的机会很大,但基金希望早日完成所有法律程序,以便尽早执行遗嘱及展开慈善工作。
代表华懋慈善基金的律师何文基昨晨亲自到高院领取判词,并第一时间致电基金主席龚仁心告知结果。何文基谓,龚仁心抱着平常心看待裁决,在电话中只说“迟些再谈”,并没有表示失望,似乎结果在他预料之内。何认为他们提出上诉的机会很大,但要时间与当事人及为数10人的律师团商讨,包括审讯时委聘的英国御用大律师Frank Hinks。何又指基金希望早日完成所有法律程序,以便尽早执行遗嘱及展开慈善工作。
律政司发言人表示会研究判词才决定下一步安排,律政司司长会继续坚守其慈善事务守护者的角色,密切关注情况发展。龚如心在遗嘱中要求成立管理机构监管基金的运作,据悉律政司暂时未有监管人的名单,基金方面亦可提出恰当人选予律政司考虑,或者反对律政司提出的人选。
龚如心谊子张雁坤回应裁决时指,深切希望裁决可终止涉及其谊母遗产的一切不必要法律诉讼,并希望政府尽快落实谊母的遗愿,为祖国及香港广大人民谋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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