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举报“问题”食品可获“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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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乌鲁木齐2月24日电(记者赵春晖)为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鼓励民众参与监管,乌鲁木齐市近日出台新规:对涉及制售“问题”食品的违法行为,实施有奖举报,举报者最高可获3万元“重奖”。
刚刚出台的《乌鲁木齐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举报乌鲁木齐范围内发生的各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者都可获得奖励,奖励金额将根据举报案件的货值金额计算。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一般最高不超过3万元,但对于有关部门根据举报线索,查处重、特大食品安全案件、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可以不受此限制。
这一“办法”还规定,对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的人员,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或者食品业内举报人员,还将适当提高奖励额度。此外,对执法机关查处后无涉案货物,但证实被举报者存在违法事实的,可视情节给予举报人员50元至500元的奖励。
作者:赵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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