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孙国富 李辉 晨报记者 罗剑华
去年12月底,本报曾报道了大批驾驶员为处理“电子警察”违章,集中赶赴全市两处“电子警察”违章受理点办理业务的排队现象。采访中,驾驶员普遍抱怨,目前上海采取的交通违章处理规定,要求驾驶员必须到“违章所在地”办理各项手续。由于没有“一站式”服务,对于曾在多区违章的驾驶员而言,只能多次奔波。从今天开始,随着上海交警新年第一项便民措施的推出,以往的不方便将得到彻底改观。
无争议违章可就近处理
据交警部门介绍,此次新推出的措施主要内容是:机动车驾驶人对“电子警察”执法没有异议的,可就近接受处理。本市号牌车辆在本市有多起“电子警察”交通违法的,或外地号牌车辆在本市有多起“电子警察”交通违法的,只要对违法告知没有异议,也可就近前往违法处理窗口一并处理。这项新措施大大方便了驾驶人违法处理,减少往返奔波。
覆盖大部分常见违章
此次可以适用就近处理的交通违章,除了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电子警察”查获的交通违法行为外,还包括外省市“电子警察”查获的本市号牌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此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查获的“违反车辆停放规定,且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交通违法案件”,即俗称“违停”的违章,也可以就近处理。其实,上述三类交通违章,基本上就是驾驶员最常见的违章项目。
[例外]
异议违章要去属地找交警
交警表示,有些驾驶员会对“电子警察”或“违停”的违章记录存有疑义,实践中也确实存在被套牌车辆违法“栽赃”的现象。如果遇到这样的违章,当事人对交警处置有不同观点的,则不适用就近受理原则,仍然需要到违章所在辖区的交警部门提出异议。
[提醒]
处理违章只能是本人
交警介绍,机动车驾驶人选择就近处理交通违章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和违法车辆行驶证;
必须是实施违法的机动车驾驶人本人;
对交通违法事实没有异议;
自愿选择就近处理的执法模式。
根据上述原则,自己开车违章却让朋友“代扣分”的行为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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