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挨骂”与有效分权
全国“两会”仍在进行中。会场内外,每天都有许多话题被关注。这几天,正当舆论密切关注第七轮机构改革之时,围绕国家发改委的职能和权力,亦有不少议论,尤其是其审批权限被指过大。为此,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王峰副主任昨天在记者会上谈及此时,特意表态也要为国家发改委“说句公道话”。
“两会”会场内外的批评也好,“公道话”也罢,均各有各的道理。本质上,这些议论指向的,仍是政府职能的定位问题。政府职能的转变,当然不只是国家发改委一个部门的事情——只不过,这个部门管投资,涉及更多的审批事项,因而似乎更容易招致批评。
其实,5年之前的第六轮机构改革,就已经注意到类似的问题。在那次改革中,国家发改委的职能即有了较大的变化,以前被诟病的对微观经济运行干预过多的地方,在改革过程中得到了一定的纠正。这表明,有些长期存在的问题,也确是在不断地得到解决——当然,问题的解决还不到位。
政府职能转变滞后,一直是政府变革过程中挥之不去的难题。政府职能转变滞后,直接受到影响的是公共服务的数量与质量,而公共服务的水平如何,又影响着政府效率的高低。很长一段时间里,政府在行使职能过程中一定程度地存在着越位、缺位和错位的问题。“三位”问题,其实就是指政府在宏观统筹上不到位,却不恰当地直接参与到微观经济事务中,同时,政府的公共服务功能没能得到充分发挥。职能转变滞后,也跟腐败问题密切相关。
如今,当机构改革已经进行到第七轮时,具体的政府部门还在因为职能转变滞后受到批评,也是在说明,职能转变比之机构撤并,要艰难得多。机构撤并因为牵涉人事、职能重组等因素而面临各样的阻力,相比而言,职能转变则因涉及政府部门自身的放权、削权,阻力显然更大。有言论称,“改革需要割肉般的勇气”,说到了点子上。
政府机构改革并非轻松之举,其难度也不仅仅体现为具体机构职能的变化,以及机构设置的调整上。以往虽然也有过多次机构改革,但收效甚微,而且逐渐陷入一个“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究其实,政府机构改革往往难以单兵突进。本轮机构改革虽然强调突出职能转变,但同样知易行难。
从理想和目标来看,新一轮的机构改革,意在实现政府职能朝着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方向转变。同时,也意图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转变,从而建设一个令民众满意的政府。不过,理想虽很美,但过程不易。
当务之急,是要在本轮机构改革提供的条件之上,继续强调有效分权。这里仍值得一提所谓的新“两个凡是”,即2012年10月10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提出,“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根据这样的精神,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各有各的空间,进而谋求真正实现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社会的归社会。
有效分权不会自动实现。政府职能的问题,本质上亦是权力的配置和监督的问题。让权力有“硬约束”——权力的运行中有实实在在的监督,让政府依法行政,则政府职能的转变,方可能有真正的突破。“政府的自我革命”,也才能真正变成现实。在国家发改委“挨骂”的背后,许多问题值得深长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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