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过温州市鹿城区南塘5组团的小区花园,在一幢楼的大门口,“南塘5组团小区业主大会”的牌匾引人注目。这里是全国首个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的业主大会。
近日,鹿城区召开南塘5组团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该小区第一届以社会组织注册登记的业主大会。33名业主代表,审议并通过业主大会章程草案,随后选举产生了首届业委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鹿城区民政局宣布对“南塘5组团小区业主大会”准予登记,并举行社团法人资格授牌仪式。受温州市鹿城区民政局委托,全国首家“小区联合自治”社团组织、温州市业主和谐生活研究会负责业主大会的业务指导工作。
鹿城区南塘5组团小区于2009年底建成投入使用,目前共有住户881户。据介绍,去年10月,民政部有关领导来温州考察调研时,要求鹿城区民政局加大社会管理创新力度。随后,温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鹿城区民政局多次邀请房管部门以及律师、资深物业管理专家等进行专题论证,决定依法对符合成立社团登记条件的小区业主大会准予社团登记。
鹿城区民政局副局长黄坚靖说,小区业主大会具备法人资格后,将代表小区全体业主成为共用设施、设备的权利人,有利于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鹿城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业主大会的成立方式、业主大会的职责,但未赋予其确切的法律地位。以前,如果业主利益受到侵害,想要起诉物业公司,只能先召开业主大会表决,再委托业主代表进行起诉,给维权带来困难。
温州市业主和谐生活研究会会长蒋成富说,业主大会曾常常在诉讼中因主体不合格而被驳回,有了独立民事主体资格后,将能更好地维护业主权益。
南塘5组团小区业主大会主任金巧娒说,以前业主大会的资金都是由三个业主代表共同管理,由一个人管银行密码,一个人管理银行卡,再一个人管理银行短信。有了法人资格,可开设独立账户,财务运行将更加规范。
鹿城区民政局介绍,如果该试点成功,今后有望在全市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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