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占道停车两小时 被城建监察大队罚款一万元
2013年03月20日11:20
来源:乌鲁木齐在线
原标题 [阜康一司机占道停车两小时被城建监察大队罚一万元]
核心提示:去银行取了趟钱,前后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停在路边的车不见了,司机郭立福四处寻找后才发现,原来车被阜康市城建监察大队拖走了,这次违法停车将被处以1万元罚金,这让郭立福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新疆网讯 去银行取了趟钱,前后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停在路边的车不见了,司机郭立福四处寻找后才发现,原来车被阜康市城建监察大队拖走了,这次违法停车将被处以1万元罚金,这让郭立福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违停要被处以1万元罚金?记者专门赶往阜康对此事进行调查后发现,阜康市城建监察大队对于郭立福的处罚是依据国家1996年实施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执行的,而这个规定还没有配套的细化法规。专家建议,应当尽快完善相关执法、处罚条例。
罚金是领导小组讨论后得出的
郭立福是昌吉市一名货车司机。他回忆说,3月15日,自己开着货车准备前往大黄山拉货,途经阜康市在加油站加油时,发现身上现金不多了,就将车停在加油站旁的站台路路边,去银行取完钱又买了一罐机油,回到停车地点后却发现车不见了。郭立福说,自己当时前后也就停了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
郭立福几番寻找后才得知因为自己占道停车,车被阜康市城建监察大队拖走了。
郭立福立即赶到阜康市城建监察大队,被告知被处罚金1万元,郭立福起初以为自己听错了,再三确认金额没错后,郭立福没有接受处罚,转身走了。“我开了七八年货车,第一次碰到这种事,要是几千元的罚款我都能接受,但是1万元真的太高了。”郭立福说。
3月18日16时许,记者赶到阜康市西大桥停车场,看到了郭立福的白色货车,据停车场的工作人员介绍,货车没有装载货物,自3月15日被拖到停车场后就再也没有挪动过。
随后,记者又来到郭立福15日停车的地点。记者在现场看到,站台路的两个入口处都挂有禁止占道停车,违规拖离处罚以及20吨载重货车禁行的警示牌。
18日18时许,记者采访到了15日负责此事的阜康市城建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丁峰,据丁峰介绍,15日上午,在郭立福停车的路段一共拖走4辆违规停放的货车,截至目前,只有1名司机去大队接受调查并缴纳罚款8000元,另外包括郭立福在内的3名司机还未接受调查处理。
丁峰向记者介绍,郭立福的货车所停放的区域为重点整治区域,此前货车随意停放的事情经常发生,对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很多困扰,“起初我们都以教育为主,一天能拖十几辆货车,处罚金额也不高,但是效果不好,2012年2月开始,我们大队针对这一区域实行严管重罚,效果立竿见影。”
“处罚金额是领导小组讨论后得出的,司机可以在随后的3日内进行说明解释,如车辆出现问题不得不停靠等,领导小组会依据实际情况商议处罚金额,并下达《行政处罚权力决定书》,而处罚金额则是以《行政处罚权力决定书》为准。”丁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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