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颜斐)3名盗墓贼勾结联防队员在朝阳区的几处工地多次盗掘古墓。近日,该团伙因盗掘古墓葬罪被判处刑罚,4名被告人被判刑有期徒刑10年至3年半不等,同时被处罚金2万至7000元。庭审中,提及干这种挖人祖坟缺德事儿的原因,被告人坦言是因为没有成本。
韩飞、赵贤海、赵云银都是安徽农民,专门从事盗墓的勾当。他们通过勾结十八里店乡老君堂村巡防队联防员刘彪,多次在朝阳区十八里店的古墓中盗掘文物,然后再到潘家园古玩市场销赃。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期间,他们分别在小武基桥东工地、十八里店村高标菜地、小武基汽配城工地,从三处古墓中挖出玉镯子、银镯子、金簪子、银簪子、铜带扣、木珠子、泥罐子、铜钱等物品。经北京市文物研究所鉴定,上述物品三处墓葬均为清代古墓葬,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
几人落网后,警方在刘彪的暂住地起获青釉噎食罐两件、酱釉四系罐一件、铜带饰(残)两件、铜币(清末铜板)两枚,此外还在潘家园古玩城某摊位处起获云头金簪(无镶嵌)一件。上述物品经初步鉴定为明、清墓葬出土文物。
据刘彪供述,韩飞等三人专门从事盗掘古墓,四处寻找工地并打听哪里有老坟,之所以拉他入伙,是因为他是当地人,同时又是联防队员。有的工地只要他说句话,韩飞等人就能进去。如果韩飞等人被其他联防队员发现,自己说点好话,对方也不会报警。
审理中,刘彪的亲属帮助其退赔了违法所得1.5万元。最终,法院以盗掘古墓罪判处韩飞有期徒刑10年、罚金2万元,刘彪有期徒刑9年、罚金1.8万元,赵贤海有期徒刑7年、罚金1.4万元,赵云银获刑3年半并处罚金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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