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地税人员拍照取乐焚毁林地 肇事者否认点火
2013年03月21日09: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网传地税人员拍照取乐焚毁林地 肇事者否认点火]
中新网信阳3月21日电(记者 门杰丹)3月20日,河南潢川县官员为拍照取乐烧树苗致林地被毁一事在网络流传,迅速引起网民关注。20日下午,记者从潢川县有关部门了解到,拍照取乐致林地被毁的肇事人是潢川县地税局工作人员,案件双方对林地过火面积存在异议,当地特意请来工程师今日又重新进行了鉴定,结果暂时还没有出来。
据媒体报道称,1月19日下午,潢川县地税局办公室主任张昊携两男一女在潢川县蔡先生家林地里拍照取景,其中张昊点燃了杨树苗,还拿着一个相机对燃起的树木拍照取乐,没想到火势越来越大,看到火势控制不住了,几个人想要逃跑,蔡先生和几个邻居将他们抓获,并报了警。潢川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出警后,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随后,潢川县林业局的技术人员也对蔡先生家的焚毁林地进行测量,确认过火面积为34亩。肇事人对过火面积及赔偿等问题表示异议,两个月协商无果。3月14日,林地过火面积鉴定结果出来,过火面积为29.93亩,森林公安局正式立案。对于这个过火面积数,蔡先生又有了不同意见。
此消息一出,引起很多网民的关注。20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潢川县相关单位,试图了解真相。
潢川县地税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称,该局办公室主任姓王,张昊是该单位人员,其他情况不方便回答。
潢川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刘常贵给记者介绍情况时说,肇事者张昊只是潢川县地税局普通工作人员。在做询问笔录时,张昊几个人都说是把吸过的烟头扔在了田埂上,引燃杂草,火势蔓延到了林地,并不是在林地里点火,这与受害方说法不一致。还有一点,就是受害人对目前鉴定结果上的过火面积数有不同意见。今天上午,县林业局专门邀请淮滨县的工程师前来重新测量,目前,结果还没有出来。
对于失火原因,刘常贵说,不管是之前县林业局参与现场测量的技术人员还是今天重新测量的工程师,都没有作出判断,民警只能根据证人证词进行分析。两外,双方对过火面积十分在意,是因为过火面积对下一步的处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失火造成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的,按刑事案件处理,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下的,按行政案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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