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免征对象,但他发现这笔费用一直还在收取。他前前后后跑了三趟思明区环卫处,问题都没得到解决,工作人员甚至对他说,"爱找谁找谁,或者去投诉也可以。"林先生向市纠风办反映后,民评代表进行了调查。
【反映】
问题没有解决还受了一肚子气
“反映了好几次,不仅问题得不到解决,工作人员还说那么横的话,让人难以接受。”原来,林先生是重点优抚对象,根据规定免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去年5月,他在市环卫处办理了相关手续,但去年7月他发现免征费用依旧在收取,于是向思明区环卫处反映,工作人员表示提供水表用户号后才能退费,于是,他当场提供了用户号。去年12月底,林先生到思明区环卫处办理免征年审时发现,免征费用一直还在收取,他再次向工作人员反映,工作人员又要求他提供水表用户号,林先生也再次提供。
今年3月,林先生在查询水费缴纳情况时发现,此前反映了两次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于是,3月11日,他再次来到思明区环卫处。窗口工作人员查询后告诉他,市环卫处没有他的资料,而且市环卫处属于他们的上级主管部门,他们没法解决。林先生忙问找谁才能解决,没想到,窗口工作人员竟抛来一句话:“爱找谁找谁,或者去投诉也可以。”
【调查】
工作人员处理不及时且用语不当
近日,民评代表向市环卫处、思明区环卫处反馈林先生的反映,要求他们立即调查核实。
思明区环卫处答复,林先生虽在去年5月办理了垃圾处理费减免征,但因没提供水表用户号,所以扣费问题没落实。林先生反映去年7月曾进行反映,因当时的经办人已离职无法核实。去年12月28日,林先生到环卫处办理减免征年审时又反映相关问题,工作人员查询后确认属实,当场留下他的水表用户号,并根据市环卫处征管科的报送程序,在1月中旬将要更改调整的数据报送市环卫处征管科。
思明区环卫处解释说,更改数据是由各区环卫处每月15日集中报送市环卫处征管科,再由市环卫处征管科提交给负责数据管理的科技公司,由他们调整更改后再送水务集团,处理上存在时间差问题。林先生系双月扣费,今年2月份他发现还有扣费,3月11日再次到环卫处反映,由于工作人员解释时不够具体,服务态度不好,没有积极协助处理,再加上用语不当,导致林先生的投诉。
【措施】
工作人员将登门道歉
思明区环卫处就此提交了整改方案,表示将加强窗口人员的文明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思明区环卫处还表示,接待林先生的工作人员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区环卫处形象,已要求当事人作出检讨,并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的浮动工资和绩效奖,要求他登门向当事人道歉。他们还将立即与市环卫处征管科沟通,先退还林先生被扣的垃圾处理费。思明区环卫处财务科收费办事大厅也提交了关于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的整改方案,表示即日起,办事大厅内部就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问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整顿。
市民评代表 许荣栋 本报记者 薄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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