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干流今起首次全面禁渔 为期三个月
2013年04月01日13: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湘江干流今起首次全面禁渔 为期三个月]
中新网长沙4月1日电(傅煜 吴玉林)4月1日,长沙市橘子洲码头人头涌动。在湖南渔政部门、渔民和爱心人士的参与帮助下,经严格检验检疫的500万尾优质鱼苗被分批放流湘江。离码头不远的湘江江面上,还放流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胭脂鱼5万尾、背瘤丽蚌10万只。
为保护湘江鱼类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湘江干流从今日起首次全面实施禁渔期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鱼类人工增殖放流活动。今后,每年的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为湘江干流禁渔期。
湘江是湖南人民的母亲河。湘江干流湖南境内全长670公里,盛产草、青、鲢、鳙“四大家鱼”以及鲤、鲫、鳊、鲴、鳜、鲶等经济鱼类,是湖南乃至全国鱼类和其他水生生物资源的宝库。据2008—2012年的湘江鱼类资源普查,这里共监测到鱼类142种(分属10目24科),中华鲟、胭脂鱼等水生野生保护动物21种。
“受酷渔滥捕、环境污染、江湖阻隔、拦江筑坝、地质灾害等因素影响,湘江鱼类资源明显衰退,水域生态环境不断恶化。”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局长袁延文介绍说,近几年的调查监测显示,湘江干流的鲥鱼、岩原鲤、白甲鱼等13种鱼已采集不到标本,鱼类主要产卵场和索饵育肥场功能明显退化,传统优质渔业品种资源衰退程度加剧,渔获物的低龄化、小型化、低值化现象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日益严重。实施湘江干流禁渔制度和放鱼活动,已十分紧迫。
据了解,湖南自2002年起已连续11年对洞庭湖和长江湖南段、2011年起连续3年对珠江流域湖南段全面实施禁渔期制度,2008年起组织开展长株潭湘江渔业资源养护联合行动。十多年来,该省每年还组织开展鱼类人工增殖放流活动,投入资金1亿多元,共计放流鱼类20多亿尾。通过持续多年开展禁渔、放鱼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天然水域的鱼类资源衰退趋势,改善了水域生态环境,促进了渔业增效、渔民增收。
去年9月,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该条例规定,湘江干流从今年起全面实行全干流禁渔期制度,每年的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为湘江干流禁渔期。禁渔范围是:湘江干流全长670公里水域,上起永州市零陵区老埠头、下至岳阳市湘阴县濠河口(包括永州、衡阳、湘潭、株洲、长沙、岳阳)。禁渔期间在禁渔水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国家级和省级水产原种场因采捕湘江天然水产苗种、有关科研单位进行湘江渔业资源调查研究确需进行捕捞的,须经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禁渔期间,渔民该如何维持生计?袁延文对此表示,将按有关规定争取各级政府和民政、财政、社保等部门的支持,努力将符合条件的捕捞渔民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畴,同时对特别困难的捕捞渔民开展社会救助,加强对渔民的技能培训,引导渔民拓宽就业门路,增加收入来源。
据悉,今年湖南计划向天然水域投放各类鱼苗、鱼种5亿尾,其中湘江干流1亿尾以上,做到渔业资源保护与渔业资源增殖同步推进。袁延文说,希望通过开展湘江干流禁渔和放鱼活动,增强全社会的渔业资源养护意识,真正把湘江打造成为鱼水和谐、人鱼和谐、人水和谐的“东方莱茵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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