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受理首例强制执行人民调解协议案
本报讯(记者林靖)老夫妇赠房感谢救儿性命的恩人,不料死后其子和救命恩人因房产争执不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后,其子仍未履行承诺,恩人无奈向法院申请执行。今天上午记者了解到,海淀法院现受理了此案,而这是新民事诉讼法生效以来首例申请执行人民调解协议案。
为了感谢刘喜曾经救过张楠的性命,张楠的父母将自己三居室房屋中的一间赠与刘喜。不料,张楠父母去世后,张楠和刘喜因房屋分配问题发生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二人达成协议,房屋归张楠所有,张楠在出卖该房屋的当月给刘喜50万元补偿。
为了使该调解协议更具有法律效力,二人向法院申请对该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法院经审查,认为该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最终对该调解协议予以确认。
同时,张楠承诺在卖房后的2月底支付补偿金。然而期限已过,张楠并未履行承诺,反而对刘喜避而不见。无奈之下,刘喜向法院申请执行。目前,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法官说法
海淀法院的孟凯锋认为,新民事诉讼法增加了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规定经双方当事人申请,法院可确认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民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是非诉讼与诉讼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有利于人民群众在和气的氛围中解决矛盾、化解纠纷,避免诉讼带来的诉累,有利于社会矛盾的彻底化解。此案司法确认和执行程序的实践,无疑将为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提供更多的经验。J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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