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口凑够一拨人就走,与红绿灯无关。这种行人无视交通法规过路口的现象被称为“中国式过马路”。即日起,交管部门将依法严管此类违法行为,“带头”闯灯的行人将面临罚款,对于态度蛮横、拒不服从纠正,有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甚至是袭警行为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行人闯红灯罚款10元
市交管局副局长陈龙波介绍,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情况长期存在且是突出违法行为。此次严查将整治行人违法明确纳入秩序整治重点。
初期,交管部门对违法人员做到逢违必管、必纠、必教育。“对于不听执法的还结合处罚。”按北京相关法规,行人闯红灯处10元罚款,但交警操作起来存在一定难度。
陈龙波举例,一个路口所有行人都在等红灯,但有行人非要强行闯灯并对周边行人造成带动作用,这样的违法行为就必须处罚。
陈龙波坦言,此次重提对行人违法严管,不会是“运动式”执法,“交通秩序整治要形成常态化,效果出来以后力度不减,才能保证交通陋习逐渐改善。”
将改善行人过马路条件 近期,全市150处重点路口的交通协管员将手持小旗,身背扩音喇叭劝阻违法行人。交管部门还将通过提高路口见警率,组织交通志愿者文明劝导活动等方式,加大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违法的教育、劝阻力度,遏制“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
同时,交管部门也积极改善行人过马路的条件。陈龙波介绍,调研发现一些路口较宽,给行人过马路造成一定影响,交管部门将进行相应改造,将原有的一次过街形式改造为二次过街形式,即在路口半程位置设安全岛。针对较宽的路口通过增设多组信号灯,提高信号灯的识认效果,提升行人、非机动车通过路口安全系数。
探访 行人难忍长时间红绿灯 时间:9时 地点:官园桥 官园桥下是平交路口,车流复杂,因为靠近地铁,行人也多。
这个路口南北向通过要等红灯约2分30秒,很多行人,尤其在早高峰很难忍受这2分多钟,一般只要看到东西向机动车信号灯变红就马上冲进路口,可这时,自西向北左转的车辆还正常通过,与挤在路中间的行人抢路。
协管员老张说,他们只能挥旗劝阻行人,但还有不少人一看到路口车速不快,就见缝插针地抢行,带着后面的行人一起过。“交警在现场还可以,交警只要一离开,我们绝对喊不住。”老张说协管员没有执法权,只能劝阻,队里也要求不能跟行人发生冲突,所以只能忍气吞声。
路口太宽行人打提前量 时间:11时 地点:崇文门 等了1分多钟,看到北向南的红灯亮起后,刘小姐搀扶着母亲自西向东闯红灯过路口。老人走得慢,大概30秒左右,他们才走到路口中间位置,这里有“安全岛”,稍作休息,等行人信号灯变绿再慢慢走过路口。
这个路口行人信号灯变绿时长约36秒,普通人快步可以通过,如果稍有停顿就会“被”闯红灯。协管员说,这个路口信号灯是半幅控制,机动车信号灯变灯和行人信号灯变灯之间还有30秒的间隔,他们就会趁着这个间隔放行人过,等行人走到路中间后,再等行人绿灯亮起。“中间那个安全岛就是给行人停留用的。”
等灯区过小挤到行车道 时间:15时 地点:赵公口桥 出租司机孙师傅无奈地停下,车边的行人分两股涌来,汇集在路口,右转车道上所有车辆都放慢了速度。
孙师傅自西向东走三环辅路,从这个路口要右转上光彩路,但东西通行的行人往往会不顾红绿灯肆意通行。孙师傅说,这已经是顽疾,行人不安全,车辆也不能顺畅通过。“但你要罚人家也不好说,这路口没法排队。”
这个路口供行人停留等灯的区域并不大,行人等待要站在人行便道上。附近小贩称,早上从汽车站、地铁站出来的人流很大,有时便道上连人都走不动,更别说等红灯了。
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元罚款:
1 违反交通信号、未走人行道或未按规定靠路边行走的
2 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
3 未被交通信号放行的行人进入路口的
驾驶非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0元罚款:
1 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
2 在人行道、人行横道上骑行的
3 行经人行横道未避让行人的
4 未被交通信号放行的非机动车进入路口的
执法 交警称现场处罚有难度 交警孟昆玉在前三门大街执勤,几个路口是行人过马路集中的地方。他的经验是“劝住带头过马路的人”。
孟昆玉总结,三类人易闯红灯:老年人、初高中生和部分刚来北京的外省人。他说,每次看到带头闯红灯的,他都最先“按”下来,这样才能保证没有效仿的人。
他坦言,早晚高峰车流量大时,路口为保证机动车通过,交警手动控制红绿灯,这样有些信号灯等待时间会延长,此时就会有等不及的行人想闯过去,交警和协管员只能尽量挡在行人前。“绝大部分行人是自觉配合我们工作。”遇到个别闯红灯的,交警也主要是以劝说、教育代替处罚。“按北京相关法规,行人闯红灯要处10元罚款,但操作起来不容易。”
声音 “执法者应有长期严管态度” “执法者应该有个长期严管的态度,让绝大多数人感受到法律所设的红线不能碰,才能逐渐养成习惯。”全国政协委员施杰认为,执法部门不能一味地将责任推给百姓,而要将法律真正落到实处。
施杰说,国家层面的道交法,各地的具体实施办法,对行人违法都有明确规定,执法部门在落实过程中有问题。平常的执法要是以抽查等类似的形式表现在民众面前,会对人造成一种侥幸、不公的想法。“被处罚是偶然性,别人过了你没罚凭什么罚我?”久而久之,这样的想法成为惯性,阻碍人们形成良好的交通意识。
施杰认为,执法部门应该在法律框架内严格执法,罚款不是目的,而是让违法者承担违法后果。同时,还要配合社会管理,发动更多人自觉加入交通管理,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就像排队,有插队的,所有人就要谴责。”
作者:马力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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