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4日电(记者李志勇)北京市交通委24日透露,《北京市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管理试行办法》将于6月1日开始实施,出租车司机必须确保每车每日执行2单电话叫车业务。
按照“办法”,北京将建立统一特服号码调度平台,推进联合电召服务,提供24小时电话约车、网络约车、手机约车等电召服务。出租车司机应在乘客约定时间准时到达并提前联系乘客,告知到达信息,候客应不少于10分钟。出租车司机应确保每车每日执行2单电话叫车业务。
出租汽车经营者和电召中心将承诺保障乘客每日7时至19时城六区以内、17时至次日7时四环以内提前四小时预约出租汽车的用车服务。但同时,有3次或3次以上违约记录的乘客1年内不列入承诺范围。
对于调度中心,办法明确了惩罚措施和退出机制。电话接听率、接听受理率、受理响应率、调派成功率排名落后的调度中心,将会被依法给予约谈警告、行业通报、暂停扩大规模,直至责令停止提供电召服务退出行业。
据了解,驾驶员违约指驾驶员未按乘客约车时间或地点接送乘客,且不提前告之调度中心的行为。乘客违约指乘客因故不乘坐预约车辆,且不提前告之调度中心或驾驶员取消约车订单的行为。
作者:李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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