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昨日邮寄出行政上诉状,要求永州劳教委道歉并赔偿
昨日,广受关注的“上访妈妈”唐慧起诉永州市劳教委案又起波澜,唐慧邮寄出行政上诉状,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之前判决,要求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她道歉并赔偿。
2006年10月,永州发生“11岁女孩被逼卖淫”案。受害者之母唐慧强烈要求法院判处犯罪嫌疑人死刑,处理渎职民警,要求经济赔偿。
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判处两名被告死刑,四名被告无期徒刑,一名被告有期徒刑15年。
2012年8月2日,永州市劳教委以唐慧闹访、缠访严重扰乱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决定对其劳动教养1年零6个月。
5天后,唐慧向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8月10日,湖南省劳教委决定撤销永州市劳教委对唐慧的劳教决定。旋即,唐慧就数天劳教要求国家赔偿的申请被驳回。
今年1月22日,唐慧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要求就劳教赔偿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进行书面赔礼道歉和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4月12日,永州法院一审判唐慧败诉。
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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