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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汝军吞公款4.6万欧元获缓刑 系铁路专业人才

原标题 [刘志军窝案官员获缓刑]

    据《京华时报》报道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李汝军,涉嫌将下属公司4.6万欧元侵吞。记者近日获悉,李汝军已被北京市二中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据悉,这笔钱本是李汝军申请用来替公司疏通关系拿工程的费用,其上司称,需要疏通关系等非正常费用支出无额度限制。

  另据悉,李汝军为刘志军窝案系列中的落马官员。

  51岁的李汝军是湖北人,研究生文化,被捕前任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法院查明,2009年7月,李汝军利用职务便利,以公司经营需要费用等名义,向分管的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中铁四公司)索要人民币100万元并指令兑换成欧元。后李汝军将欧元5万元用于公司经营。2010年7月21日,李汝军将剩余的4.6万欧元擅自存放在他人处直至案发。

  据检察机关出具证明称,2011年6月底,中纪委向李汝军核实该公司是否给予南昌铁路局局长邵力平贿赂款项问题过程中,李汝军主动供述其侵吞下属四公司4.6万欧元的事实。2011年7月14日,检方决定对李汝军立案侦查。

  据李汝军供述,他将4.6万欧元现金交给下属单位的马某,让对方帮炒外汇。案发后,上述欧元被冻结。

  公诉机关在指控时,称李汝军是铁路系统不可多得的专业人才,希望法庭给他再做贡献的机会。

  北京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李汝军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公诉机关所提李汝军是铁路系统不可多得的专业人才的意见,经查属实,法院予以采纳。法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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