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交管部门高调“宣战”
本报盘点发现罚闯灯6地专逮“带头哥”
“凑够一拨人就走,与红绿灯无关”。最近,这种早已被人们司空见惯的“过马路陋习”因为各地交管部门的高调“宣战”备受关注。
实际上,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的处罚规定早已有之,但往往因“法不责众”,规定总是形同虚设。
法制晚报记者根据各地媒体报道统计,全国各地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治理“行人违规过马路”,有的加大曝光力度,有的招募志愿者,还有的用街头艺术。其中,北京、海口、成都、温州、惠州5城市以及江苏省均明确表示要处罚“带头大哥”。
专家也认为,罚“带头大哥”能够改善“行人违规过马路”现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罚款范围,降低了罚款总额,减少执法矛盾。
现场 罚“带头大哥”北京不是惟一
昨日,北京行人闯红灯全面开罚,最重要的特点是处罚“带头人”。对带头闯红灯的行人罚款10元、非机动车罚款20元。
北京不是惟一一个罚“带头大哥”的城市。
据媒体报道,海口龙华交警大队民警介绍,近期海口交警支队每个交警大队每天在上班高峰期,都会安排整治中队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违规过马路行为进行严格查处。“每次拦截住几个带头违法的行人或非机动车,进行教育处罚,后面蠢蠢欲动的群体就会受到警示,纷纷驻足,效果不错。”多次参与该整治行动的协警小刘说。
此外,成都市交管局副局长李文胜透露,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的同时,对于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人,路口执勤的民警、协警和文明交通劝导员都将进行劝导,督促其改正违法行为。对不听交通管理人员劝阻,带头违法或强行违法的人员将依法予以处罚。
“枪打出头鸟”震慑违规
执法时,出现法不责众怎么办?温州交警部门表示,他们会重点处罚带头人,对后面的从众者以批评教育为主,以“枪打出头鸟”的执法逻辑,震慑违规者。
从4月25日起至10月底,江苏公安交巡警部门将对城市道路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这次整治的重点是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不按规定让行、机动车违停等三项不文明交通行为。对于多人同时闯红灯,江苏交巡警明确将对带头者进行处罚。
此外,杭州交警明确表示,处罚将一视同仁。即使不是“带头人”,只要闯红灯也要受到处罚。
在还没有正式开罚的城市,如天津、沈阳(7月1日开罚),当地媒体均建议处罚带头者。如据天津媒体报道,在天津疏导交通3年的协管员说:“必须在红灯亮起的第一秒钟,按住排在过街队伍最前面的人,否则只要有一个带头,后面就压不住了。”随后记者观察,确实如协管员所说。
罚“带头大哥”有依据吗?
知名律师邱宝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行人的罚款是有法可依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邱宝昌说,事实上,有的行人闯红灯是被动的。比如因为道路交通设置不合理,有50多米宽的马路只设置了几秒的通过时间,还有很多路口并未设置行人等候区域等。邱宝昌认为,处罚一定要和管理合理化和人性化结合起来,单一的处罚不能解决问题。
闯灯人没带钱怎么办?
心理学专家刘一黎提到,处罚时不应该只有罚款一种形式,还应该有多种备案,进行人性化执法。
比如,可以设置另外几套方案,对于确实没带钱的闯红灯者,可以让他当一定时间的义务协管员。如果闯红灯者既没时间又没钱,可以对被罚款者进行有效的身份登记。
当然,在具体执行中,可能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难题。但如果执法者本着教育和威慑的目的进行人性化的操作,应该是可以解决的。
对于行人闯红灯过马路进行几十元的处罚可能解决不了问题,他建议应该把闯红灯过马路的行为纳入征信范围之内,将这种行为与个人的诚信进行挂钩。
用处罚纠陋习靠谱吗?
知名心理咨询专家柏燕谊认为,行人闯红灯是一个长期形成的结果,解决它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开罚是一个好的开端。
柏燕谊分析,从人的道德感的成长来看,是分阶段的。第一个阶段是他律道德。这是一种被管理出来的道德。第二个阶段是自律道德,就是自己能够约束自己。第三个阶段是社会荣誉感的道德,就是人为了社会荣誉而生发出来的道德。
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让人一下子跳到第三个阶段不现实也挑战人性。但是有了被管理出来的道德,我们就有了到达第三个阶段的可能。
文/记者胡占莉制图/李铭
违规者说
人生能有多少个几百米
面对交警“多走几百米绕行路口”的建议,一位大妈说:“人生能有多少个几百米,每天都绕几百米,那人生很大一部分就荒废了!”
“闯红灯怎么了,我都闯了几十年了,要你管……”一位大妈被交警拦下,如是说。
海口,一位正准备“闯关”的年轻男子:“你懂什么,这叫‘不走寻常路!’大家不都这样过马路吗?”
过马路大妈:“过马路不走斑马线又怎么了?不是说机动车应该让行人吗?汽车不让我是它违法!”
年轻女士:“闯个红灯要罚20块钱?我以为2块钱就差不多了,这个价格太贵了!”
送外卖小贩:“我闯红灯了,不会吧,信号灯这么不清楚。”
核心提示
我国的交通处罚措施之前一直针对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者和行人长期以来形成的思维习惯就是认为自己是弱者,应该受到保护。
事实上,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以及行人的责任应该是平等的,只要违反规则,都应该受到处罚。
惩戒招数
深圳
当协管可抵罚款
深圳在去年12月份就实施了“绿马甲”的整治行动,专门查处行人闯红灯。行人闯红灯一律处20元罚款,或穿上“绿马甲”做个临时协管员、协助维护交通秩序。
南京
曝光还告诉你单位
南京交警近期处罚近千起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载人、行人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交管部门称,对于拒绝处罚、不服从管理者,交管部门将予以曝光并抄送到单位。
杭州
大屏幕直播路口
杭州3月开始对“行人违规过马路”实施“零容忍”并开展整治交通违法的“风暴行动”,截至4月中旬,已有上万行人因此被罚。
杭州开始试行整治“行人违规过马路”的“新武器”——通过DV机记录不文明交通行为,让闯红灯者“上镜”,在路口大屏幕上反复播放。
沈阳
发动拍客曝光
沈阳交警利用电子监控设备抓拍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各种交通陋习,以及机动车争道抢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并且发动市民拍客进行拍摄,并在电视、平面、微博、网站等媒体开辟曝光专题或专栏。
据公开报道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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