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三镇街接待费与港府旗鼓相当》追踪
广州白云区同和街2013年的“公务接待费”预算,从最初公布的10 8万元更正至2 8万元。面对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前天对其公务接待开销过大的质疑(详见本报昨日A 0 8版),同和街道办昨日连发两函称,最初公布的公务接待预算计算有误,错把治安联防员、环卫工等工作餐费纳入。
南都记者翻查广州市多镇街的“三公账本”发现,对于“公务接待费”,各镇街几乎各有算法。“概念不清、标准不明,晒了等于白晒,市民看得一头雾水,”韩志鹏说,他将以提案形式,建议广州尽快完善“公务接待费”规范和监督制度。
同和街
公务接待费“调整”80万元
昨日下午1时,白云区同和街以书面形式就其公务接待费问题,向韩志鹏说明。韩志鹏称该回复过于简单。下午近3时,该街道办再发函说明。据介绍,近年来,同和街人口不断增长,街道办除在职在编工作人员40人外,还聘请了包括治安联防队员、房管员、城管协管员、环卫工人、计生服务队员等在内的450余人。同和街解释,2011年的公务接待费包含了上述人员在参与如“创文迎检”和各条线的专项行动及节假日的加班所产生的餐费。由此,客观上加大了街道“公务餐费”的总额,最初公布的数字是108万元。昨日,同和街称,“将做进一步调整,把总餐费降下来,公务接待费要压缩到28万元以内”。
广州市财局
内部餐费不属公务接待费
南都记者看到,广州市不同镇街“公务接待费”所涵盖的内容,可谓五花八门。例如天河区兴华街“公务接待费”指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和加班工作餐费,包括计生、出租屋管理、文化站业务等;黄埔区南岗街相关“定义”,则指大型活动和交流接待等,包括三旧改造、经济和计生工作。
“公务招待费”的准确概念是什么?广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接待费用和合理开支,包括接待餐费及购买纪念品或礼品等。“严格来说,各种内部工作餐费都不属于公务接待费”,广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指出,不同部门之所以对“公务招待费”理解不一致,主要是因为“公务招待费”最初是由纪委和监察部门定义。如果沿用传统做法,有可能把各种工作餐费纳入,导致账目数字较高。
政协委员建议
制定规范和标准
去年开始,广州从市到区县再到镇街逐步亮出“三公账本”。然而,韩志鹏认为,以“公务接待费”为例,因其概念模糊、标准不明,导致许多市民面对众多“账本”如雾里看花。“多少公务接待费才算合理,才没有超标?政府部门应尽快制定规范和标准”,韩志鹏表示,接下来将着手撰写相关提案。他说,要真正监督“三公”消费,晒账必须细致清晰。这方面广州可以借鉴香港。据介绍,香港一个部门在网上公开的财政预算情况、支出情况,说明可达数百页,细化到了“一张公务用纸”、“一张桌椅的维修”。
从化鳌头镇“三公”经费
公开页面被删
本报昨日报道了从化两个贫困镇良口及鳌头公务接待费“高企”的情况。前者2011年达187 .6万元,后者2012年的接待费为125 .5万元。昨晚,韩志鹏正式致函两镇质询,信件中包含“公务接待费从何而来?”“接待了哪些客人?”“公务接待的标准及审批制度?”“今年有无打算大幅压缩公务接待费?”等多个问题。昨晚,南都记者再次登录从化鳌头镇官网的“三公”经费公开页面,发现该页面已被删除,良口镇的则仍挂在网上。
采写:南都记者 李晓瑛 罗苑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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