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昨天,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通报称,针对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4月25日就李怀亮案件的无罪宣判决定,平顶山检方经认真研究,在参考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的具体指导意见后,依法做出不予抗诉的决定。
检察院:尊重法院判决结果
通报中显示,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申明,李怀亮一案,在审问初期,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共计12次讯问中,李怀亮本人作有罪供述九次,其中第三次到第九次,连续作了七次有罪供述,并且其有罪供述与现场勘验检查等情况部分能相互印证,不能相互印证的地方,公安机关部分作了合理解释。
后期,公安机关根据检察机关建议和有关方面协调的意见,就案件证据存在的问题作了多次补充侦查。检察机关最终认定,李怀亮具有故意杀人的重大嫌疑,进而对其提起公诉。
今年4月25日,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提交的证据达不到认定李怀亮有罪的证明标准,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判决李怀亮无罪。
平顶山市检察机关经审慎考虑认为,法院判决结果贯彻了“疑罪从无”的司法理念,经请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最终做出不予抗诉的决定,对此案一审判决表示尊重。
仍不完全排除李怀亮作案嫌疑
通报中显示,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同时认为,就检方目前掌握的证据,仍不能完全排除李怀亮涉嫌12年前奸杀同村少女的重大作案嫌疑,李怀亮一案同赵作海案有本质不同。
李怀亮一审被宣判无罪后,意味着12年前河南叶县湾李村13岁少女郭小蕊(化名)被害一案仍未侦破,杀人凶手未得到惩处,平顶山检察院表示,检方将敦促、配合警方重新立案侦查、竭尽所能侦破此案,使此案真凶伏法。
检方同时呼吁,案发当地政府应出于人文关怀的考虑,做好被害人亲属的安抚、救助工作。
对于“疑罪从无”的司法理念,平顶山检方认为,公众应客观理解。4月25日李怀亮一案一审判决无罪后,部分媒体对案件进行了不适当的渲染炒作,致使舆论朝单方面倾斜发展,在警方没有排除李怀亮重大作案嫌疑的前提下,此举既未考虑到被害者亲属的实际心理感受,亦是对“疑罪从无”司法理念的误读。
此外,检方认为,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李怀亮一案时有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李怀亮辩称,自己承认有罪供述系由于警方的刑讯逼供,但在庭审当天,李怀亮确认四名侦查人员均未对其进行殴打,但法院并未对李怀亮是否被刑讯逼供提供权威调查结论,检方将依法向法院提出监督修正意见。
律师说法
被害者家属可申请案件重审
昨日,被害者父亲郭松章的代理律师、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杨树英表示,检方最终决定不予抗诉,意味着一审判决已生效。
但是检方同时认定,李怀亮仍为该案的重大嫌疑人。杨树英说,接下来,杜玉花一家可以通过向上级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从而启动对本案的重审。
双方反应
昨日,郭松章从检方手中接过的抗诉请求答复书,上面写着他最不愿意面对的结果。他把这张A4纸攥在手里,来回用手指捻着,纸成了一根细棍儿。他思前想后,仍不敢把结果告诉病房中的妻子。
“家里已经陷入绝望,不知道日子还怎么过下去。”
被害者父亲郭松章
5月5日是李怀亮母亲的忌日,二姐李爱梅说,出于种种考虑,李家并未回湾李村为亡母扫墓。李怀亮因为有高血压和心脏病,最近一直在由外甥女帮忙联系医院,想要好好疗养身体。
“李怀亮已经做好了迎接所有既定法律程序的准备,他尊重法律作出的所有决定。”
李怀亮二姐李爱梅
追访
检方:尽最大努力争取过抗诉
从4月25日一审判决李怀亮无罪释放后,10天之内,被害者家属共计到检察院5次,每次都是一整天。
他们的全部装备是两条白色横幅、一个沾有面粉糊的铝盆、一根木棍、沙哑的嗓子。
“认定李怀亮犯罪可能性已趋于无”
这些天,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压力。
据知情人士透露,随着新刑诉法的实施,对于证据上存疑的李怀亮案,法院认定李怀亮犯罪事实的可能性已趋于无。在没有新的证据的前提下,即使检方抗诉,案件结果也并无改变的可能。
平顶山检察院一位不愿具名的负责人透露,这起案件绝不是目前公众认为的“冤案”、“错案”,而是“疑案”。
连夜工作,找提请抗诉的充足理由
该负责人说,几天来,虽然受害方家属连续到检察院反映情况,“但是检方非常理解他们,让一双失去女儿的父母面对疑凶无罪释放的事实,很艰难。”就此案是否抗诉,平顶山检方尽了最大可能争取,此案的几位公诉人都是连夜工作,以期找到提请抗诉的充足理由。
但是符合被害者家属的结果并未出现。检察院最终做出了不予抗诉的决定。
据内部人士透露,这些天不少检察院工作人员选择在网络上发声,声援受害者一家。上班下班路过门口,很多人会俯下身来,安慰郭松章夫妇。
前天,省里检察院来领导视察,听取案件汇报,有个检察院的人员悄悄跑到受害人家属身边,让他们喊大声点,让领导听到。
新京报记者 卢美慧 河南平顶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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