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部退休前接受“感谢” 受贿5万元毁掉晚节
2013年05月10日09: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老干部退休前接受“感谢” 受贿5万元毁掉晚节]
迟某是一名50后,也是毕业于上世纪70年代的理科高材生。毕业后,迟某一直在北京某单位工作,由于资历深、成绩好,担任了单位技术部门副主任一职,级别为正处级。然而,迟某却在她58岁临近退休时犯下了错误,给自己廉洁的一生画上了不光彩的一笔。
近日,承办此案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向《法制日报》记者披露了这起贪腐案件的相关情况。
“扭捏”受贿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2009年至2011年2月间,迟某一直担任其单位技术室副主任,工作范围是对单位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对计算机软硬件系统进行技术维护和保障。2009年3月间,迟某所在的单位准备对一套工作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由技术室负责对老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如何改进进行前期需求分析,并提供给软件开发商。因为老系统是由某电子设备公司提供的,故系统升级项目也是在向另外3家公司咨询价格后,最终与这家电子设备公司签订了软件开发项目合同。
在此项软件升级业务中,迟某作为技术室领导有决策建议权,负责此项目前期的调研和执行。此项目于2009年11月验收完毕。
同年年底,这家电子设备公司销售经理韩某为了表示感谢和维护长期的业务关系,从公司申请了一笔“项目经费”。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正是这笔“项目经费”,将迟某推向了腐败的深渊。
“2010年5月间的一天晚上,韩某把迟某约出来吃饭,在饭馆内将5万元现金送给迟某,说是感谢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的照顾和帮助。但此后不久,迟某就将这笔钱退还给了韩某。”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据迟某供述,当时她明白“作为一名老党员,一名单位的中层领导,这笔钱"拿不得"”。
然而,在2011年春节期间,韩某再次将这5万元现金送给迟某,说是电子设备公司对迟某在系统升级项目中辛苦工作的奖励。此时的迟某,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终还是收下这笔钱,并用于购买个人理财产品。
俗话说,没有不透风的墙。迟某的上级单位监察部门还是掌握了这一情况,迟某在接到通知后主动到监察部门接受询问,并退还了全部违法所得。随后,北京市西城检察院指控迟某犯受贿罪,向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西城区法院判决迟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突击捞钱
“迟某在临近退休时犯罪,属于典型的"59岁现象"。”西城区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说,职务犯罪案件的被告人,有相当一部分都是在临近退休时开始实施犯罪行为,常常被称为“59岁现象”。
“"59岁现象"中的公职人员,是那些即将逐步淡出权力的老同志,他们辛劳工作几十年,为的就是今天能过上美好的幸福生活。而且,他们中多是经过长期考验,大部分属于中、高级官员,大多数人一生清廉,没有给自己捞到什么实惠,与周围其他人相比,自己获得的并不多。”西城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向记者分析“59岁现象”时说,“于是,他们中的一些人感觉到自己快要退下来了,就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认为可以抓紧捞一把,不然就没有机会了,并且认为自己辛苦半生为国家社会作出了贡献,拿些报酬理所应当。”
西城区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说,此案中,迟某就是认认真真工作了几十年,从未利用过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过利益,却在临近退休的年龄犯下了错误。迟某本人曾在法庭上辩称:“自己曾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过突出贡献,应当认定为立功表现。”
“殊不知,正是这种错误心理使她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办案检察官说,平心而论,临近退休的干部都作出了极大的贡献,付出了许多。但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应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对名位钱财之类应该看得淡一些,这才是人生价值的根本体现。如果因为一时的贪念,在临近退休的最后两年,因为职务犯罪断送自己一生的清廉和名誉,实在得不偿失。赵丽 郭晓钰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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