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三亚打警察案开庭 起诉书称被告人欲抢警枪
2013年05月17日08: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游客三亚打警察案开庭 起诉书称被告人欲抢警枪]
中新网三亚5月17日电(记者 尹海明)发生在去年12月,并在今年春节期间引起广泛关注的“游客三亚打警察”事件,5月16日在三亚市城郊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依据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其中一名被告人在事发时,曾欲抢夺干警佩戴的手枪。
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称,经依法审查查明:2012年12月19日19时,翁志刚、岳丹(翁志刚的妻子)和其在三亚的朋友被告人李建林、宋洪斌以及被告人宋连涛(宋洪斌的父亲)等人,在三亚大东海东北人酒楼吃饭喝酒后,便驾驶岳丹的保时捷轿车到大东海夏日百货,将车停放在夏日百货停车场10号停车位,到宋连涛的朋友张志明在夏日百货旁边甲森啤酒广场里经营的烧烤摊继续喝酒。22时30分许,被告人翁志刚等人走到夏日百货停车场取车,车往出口方向行驶约40米时,翁志刚等人发现车底下有一块水泥块,翁志刚很生气,便叫喊停车场的保安过来处理。这时,大东海派出所的协警员蔡洁清正好下班到夏日百货停车场取车,被告人翁志刚认为蔡洁清是停车场的保安,就大骂蔡洁清并冲上去向其腿部踹一脚和向头部打一拳。蔡洁清被打后跑开,并联系在附近巡逻的大东海派出所的协警员肖海川,告知被打情况并请求前来处理。
肖海川接完蔡洁清电话后,向派出所值班室报告情况,派出所值班领导麦范副所长指示肖海川和宁丽波先赶到现场。到达现场后,肖海川等三人从警用摩托车上各自拿一根白色塑料棍走到被告人翁志刚、岳丹、李建林面前,肖海川对被告人翁志刚等人说,“我们是下洋田派出所的巡逻队员,你们有什么事吗?”。被告人翁志刚大声说,“派出所的算什么,我们黑龙江的打的就是三亚公安!”随即翁志刚就抬腿踹蔡洁清,并伸手去抢夺宁丽波的白色塑料棒,肖海川见状想去制止,却被被告人岳丹勒住脖子、抓住头发。依据起诉书,被告人翁志刚、李建林等人随后还追打肖海川、蔡洁清。
22时42分,大东海派出所副所长麦范带多名干警抵达现场处置。依据检察院起诉书,在警方处置事件过程中,被告人宋连涛突然冲到干警王著背后欲抢夺王著佩戴在腰部的手枪。干警王著佩戴在腰部的手枪的枪套被扯裂、抢纲被拉断。
22时50分,被告人翁志刚、岳丹、李建林、宋连涛等人被公安干警控制住后被带回公安机关。
经海南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鉴定表明,蔡洁清损伤属轻伤、肖海川损伤属轻微伤。
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认为,被告人翁志刚、岳丹、李建林无视国家法律,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宋连涛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应当以妨碍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依据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翁志刚为黑龙江省穆棱市政协委员,曾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于2005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当日庭审上,被告人翁志刚等人对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的公诉内容表示有异议。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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