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小星
14年冰封,一朝解禁。国家发改委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目进行局部调整,在淘汰类产品目录中,删除已被列入名目14年之久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并于今年5月1日生效。
这是对生产企业的雪中送炭,还是让“白色污染”雪上加霜?随着隐秘的发泡餐具地下产业链堂而皇之地重出江湖,解禁令的颁布部门国家发改委,也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律师请求公开信息
3月26日,上海律师严义明向国家发改委寄出一份快递,里面是他撰写的超过3800字的申请信息公开书。
“发泡餐盒解禁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国家发改委对于解禁决策应该给出科学、合理的解释,进行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严义明说。
他请求公开发泡餐盒解禁政府决策的过程及依据;公开自上次被禁止使用到现在,发泡餐盒在安全性、环保性方面有何实质性改善;公开产品标准、行业准入以及回收机制建设等;公开对发泡餐盒解禁给环境造成影响的评估。
严义明不仅在生活中见过铁路两旁星罗棋布的废弃餐盒,也记得在2005年、2011年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发改委两度将发泡餐具列入淘汰类产品名录。“发泡餐盒的危害深入人心,而定性其危害的也是权威部门。如今突遭解禁,并称其为绿色产品,颠覆了广大公众的认知。”严义明写道。
4月12日,他收到了发改委的回复该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不能答复,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需延长答复期限。”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这样算来,发改委最迟应于2013年5月9日之前,就严义明申请公开的信息给予准确完整的答复,但截至昨天(5月18日),严义明仍未收到发改委的后续答复。
早在2009年,严义明就对发改委4万亿资金涉及投资项目、国有企业垄断评估等内容,向发改委提交信息公开申请,但几乎没有收到过实质性回复。严义明说,目前,他正考虑就国家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事宜提起行政诉讼。
环保组织联合质疑
发改委的解禁理由,也被自然之友等9家环保组织质疑“太牵强”。4月7日,9家环保组织发出公开信,要求发改委公开解禁的理由和程序。
“我们认为此次对一次性PS(聚苯乙烯)发泡餐具的解禁,在制定和发布过程中存在诸多纰漏,并对决策实施后可能出现的问题表示担忧,”自然之友在公开信中写道,“在这一具有很大争议的公共政策发布前,未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在程序上具有重大瑕疵”。
自然之友固废团队项目负责人张凯对都市快报记者说,早在4月8日,自然之友就向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对解禁问题递交了信息公开申请,但直到5月初,才收到国家发改委的在线回复,说他们申请的信息属于“决策过程中的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张凯说,发改委的回复等于没让他们得到任何想要的信息,而另外两部委的回复则是在相互“踢皮球”。
解禁令源自“公关”?
解禁令出台后不久,一份10家发泡塑料生产企业与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书》被媒体曝光,并被指为“公关合同”。
合同约定,君泽君负责与相关部门沟通,加快推动发泡餐具的解禁进程。其中,企业先期支付君泽君律师事务所50万元用于公关、差旅等费用,事成后,支付剩余的400万律师费。
有媒体调查发现,在发改委的发泡塑料解禁中,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对发改委的游说确实起到了作用。
此前,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长期积极参与国家立法机关和金融监管机构的诸多立法或修法活动,10家发泡塑料餐具生产企业希望君泽君能帮助“维权”。
承接此业务是君泽君律师(深圳)事务所周小清团队。周小清受理企业委托后,便开始北上与发改委接触。周小清说,当时,他连负责该项事宜的是哪个政府部门都不清楚,最后才找到发改委产业司。
周小清说,他先后和产业司的工作人员进行两次面谈,向他们反映企业的生存现状。“沟通方式也是很正常的程序。
从“公关”合同被曝光至今,周小清一直坚称自己用合法的法律知识来与发改委沟通,并未有外界所说的“公关”之说。
发改委的解禁令公布后,10家企业和律师事务所为剩下的400万用费用陷入僵局,公众也随之对发改委提出更大质疑:发改委“力挺”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真和律师的游说公关有关?
颁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是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刚刚落马的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原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此前分管产业协调司,直接负责能源项目的审批。
从5月13日开始,都市快报记者一直试图联系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的工作人员说,只能通过新闻处统一安排,才能接受采访。在向发改委新闻处发送采访函后,记者每天询问新闻处,一名男工作人员每天都给出几乎完全相同的答复:“已经交给领导,正在走程序。”记者多次向产业协调司的电子邮箱发出采访邮件,但均被系统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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