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程伟,通讯员谢婷报道:20日上午,深圳福田区法院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称,该院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首长出庭率明显偏低,2008年至2012年共有6位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均不到当年行政诉讼案件的1%。
记者从福田区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中了解到,2008年至2012年,该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3349宗,其中行政诉讼案件2834宗。2011年和2012年行政案件数量高居全省第一。
福田区法院在5年的行政诉讼案件审判工作中发现,行政首长出庭率明显偏低。2008年至2012年5年中行政首长出庭案件仅有6宗,2011年和2012年行政首长应诉案件占当年福田区法院行政诉讼案件的0.2%和0.4%。
据介绍,除行政首长出庭率偏低外,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的主要原因为行使职权中存在越权或怠权的情况。主要表现为没有职权的行政机关行使了其他行政机关的职权,未经前置认定直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没有依法及时审批行政相对人的申请等等。还有部分行政机关对于法律的理解、适用存在错误,或者引用法律依据太笼统,所指不明。部分行政机关为减少阻力而简化程序,引起行政相对人的不满。另外,少数行政机关的取证程序过于简单,证据制作不够规范,从而引发行政诉讼。
程伟、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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