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少女要对方拍裸照上传微博,4人被处理。 南都漫画:王萌m oe
南都讯 记者曾育军 通讯员黄庆华 魏平 开平一未成年少女遭朋友殴打并被拍裸照,对方又将裸照发网上,有网友微博上见到这些不雅照片后,立即向警方举报。昨日,开平警方通报,网友举报的线索帮助警方侦破了这宗涉嫌强制侮辱案,四名嫌疑人除一人因怀有身孕被取保候审外,其余三人均被刑拘;积极举报的网友获警方奖励300元。
网友举报 有人发不雅图片 平时喜欢上微博的小陈于2月2日上午登录新浪微博浏览本地信息时,发现一名叫“@我系X X X”的微博用户发了2张不雅图片,图片中一名女孩赤裸身子,并附有歧视、侮辱的文字说明。
“这不是在侮辱他人吗?”小陈很气愤,立即给开平市公安局认证微博@广东开平公安发私信,并复制不雅图片举报,请开平公安调查。
当天,开平市公安局微博管理员收私信举报案件情况后,登录“@我系X X X”主页查看,发现确有传播不雅图片的微博,该微博由于其他粉丝的指责,当天又被博主删除了。
但民警在博主删除前,复制并保留了证据,随即又将情况反馈给刑侦大队。
警方调查 涉嫌强制侮辱罪 刑侦部门比对被害人图片,结合前一阵子一宗未成年少女被侮辱的案件,确定被害人张x霞曾被多名女孩殴打、剪衣服和头发,强迫脱光并在身上写字拍照,然后通过Q Q空间、微博以及开平本地某网站上传图片进行侮辱的事实。
根据举报线索,警方于4月先后抓获涉嫌强制侮辱妇女的嫌疑人周某、余某、马某和周某某,年纪最大的19岁嫌疑人周某某因怀孕取保候审,其他3名已年满16周岁的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5月26日上午,举报人小陈来到开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指挥中心主任梁慧强代表开平市公安局向小陈发放了300元破案奖励,对他积极主动向警方举报,传播正能量的义举给予充分的肯定和赞扬。
[警方提示] 发布网络信息需守法 网民通过互联网站、QQ、微信、微博等途径,使用虚拟身份发表言论、评论、图片和视频时,一定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利用虚假言论和图片,侮辱、诽谤他人或在网上散布谣言,造谣惑众引发社会动荡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警方欢迎广大网民监督、举报各种网络违法行为。(注:本文的举报人和被害人名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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