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企业家举报局长座驾超标 背后存强拆纠纷
2013年05月30日06:02
来源:中国青年报
原标题 [实名举报背后的强拆纠纷]
5月27日、28日,大连金羽翔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以下简称“金羽翔公司”)毕美娜在网上发微博,实名举报大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行政执法局”)局长蔡先勃“座驾超标”,并悬赏10万元征集更多线索。这件事情的起因,是一个多月前的一起行政执法事件。
4月5日,金羽翔公司投资的视觉方舟文化科技创意产业园的违章建筑遭到了大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强行拆除。在毕美娜看来,这完全是一次“野蛮强拆”,而蔡先勃则认为,这是对非法项目的“依法强拆”。
毕美娜:强拆与强盗何异?
4月5日那天对毕美娜而言,仿佛一场恶梦。她投资的大连视觉方舟文化科技创意产业园(以下简称“视觉方舟产业园”)这一天遭到“重创”。
毕美娜介绍,位于大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广贤路50号的这一项目由金羽翔公司投资兴建,一期总投资7190万元(包括顶层1200平方米的接建工程)。该项目是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投资促进局2012年招商引资项目之一,同时也是全国妇联妇女手工编织协会2012重点文化创意产业示范项目之一,项目申办过程中得到了各级妇联的大力支持,大连市政府有关领导也为此项目作出重要批示。
4月5日,大连市行政执法局第五分局出动100余人,十几辆车,对视觉方舟产业园一期项目的接建工程实行了强制性拆除。毕美娜称,强拆导致产业园停工,“损失巨大”,被强行拉走的建筑材料里有近60吨钢材。她质问,这种执法行径与强盗何异?
5月28日,毕美娜在接受中国青年报采访时表示,自己的产业园项目尚未取得完整的合法手续,但各项手续正在办理当中,本来产业园计划5月开业,但行政执法局的强拆把她的努力“毁于一旦”。
“你是执法者,应该懂得法,应该合情合理地执法。我是纳税人,起码你要给一个申辩的权利,我多次去求他(蔡先勃),他拒不接见,连理都不理我。”毕美娜说。
5条“叩问”讨说法
早在5月11日,天涯论坛就出现《酷吏猛于虎大连视觉方舟文化科技创意产业园强拆纪实》的帖子,发帖ID为“视觉方舟”,跟帖里还有《明火执仗,执法犯法叩问大连市行政执法局蔡先勃局长何为文明执法?》等几篇文章。其中的文字和图片内容,与5月28日金羽翔公司向记者提供的资料完全一致。
毕美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提出了对蔡先勃的强烈质疑,与网帖里的“叩问”一致
其一、“为何无视民意,不予回复?”大连视觉方舟产业园高层几次去大连市行政执法局要求面见蔡先勃陈述视觉方舟产业园的申办情况,蔡先勃均以繁忙为由拒见。4月3日,视觉方舟产业园又派专人将项目的立项手续、审批材料等详细说明材料递交给蔡先勃,但直到4月5日视觉方舟产业园被强拆,视觉方舟产业园方面未收到大连行政执法局任何只字片语的回复。
其二、“为何无视法律,偷摸执法?”国家法律明文规定,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可强行执法,而行政执法局为何利用清明假期园区职工放假之际,对视觉方舟产业园的接建工程进行强拆?
其三、“为何野蛮执法,暴力强拆?”大连市行政执法局第五分局在强拆当天,有人强行“删除园区员工拍摄的强拆现场影像资料,并恐吓威胁园区员工,如果不配合的话,会影响自己将来出国等一系列问题”。
其四、“为何强拉建筑材料?”强拆当日,“第五分局还将现场拆除下来的建筑材料(近60吨钢材)强行拉走。产业园门卫拦阻,被现场警察以暴力抗法为由强行关进警车。国家有明文规定,拆除下来的建筑材料,仍归园区所有。请问蔡局长,有何理由要强行拉走?……这是执法,还是抢劫?”
其五、“为何强拆后还要追加重罚?”4月6日,大连市行政执法局第五分局对视觉方舟产业园开出了一张215048元的追加罚单。
毕美娜称,视觉方舟产业园是全国女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之一,是一个解国家之急、应社会之需的半公益性项目,它有碍市容市貌了吗?还是它阻塞交通了?“请问蔡局长,你执的是什么法?”
蔡先勃:“产业园”是非法项目,强拆完全“依法办事”
毕美娜一方表述的“视觉方舟产业园”项目强拆案,在行政执法局一方的表述是“大连轴承仪器厂擅自楼顶加层案”,表述的不同,体现着完全不同的认识思路。在后者看来,产业园项目完全是非法项目。
5月29日,蔡先勃向记者提供了详细的资料,解答了导致他遭到实名举报的强拆事件诸多内情。
“视觉方舟产业园”项目在大连轴承仪器厂旧楼上进行了接建,遭到周边企业和群众投诉。五分局工作人员现场勘验,认定该厂存在违法加盖楼层行为共两处。
其间,大连轴承仪器厂向五分局提供了《高新园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高新园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联系单》,《大连市妇女联合会大妇发(2012)35号文件》,但五分局认为这些资料缺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合法手续,不能证明该厂的接建项目合法有效,违法加盖楼层行为情况属实。
蔡先勃表示,该案是市长信件督办案件,20多人联名投诉举报。作为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局严格按法定程序处理。在执法文书的签收问题上,记者看到,调查笔录、催告书、强制拆除决定书由法人毕美娜本人签收,违章通知书、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限期拆除决定书由毕美娜一方公司员工张玉敏和曹伟刚签收。
强拆开始是在4月5日,蔡先勃称,法定节假日是清明节4月4日,5日是休息日,但不是法定节假日。他还表示,强拆现场有公证处人员公证,执法人员将集中堆放在现场的建筑垃圾拉走是为了保证拆除工作有足够作业面,开始时轴承厂加层的施工方派人阻拦不让拉走,后来看到切割下来的钢筋混凝土柱梁自己无法处理,又同意拆除人员拉走。强行拆除的混凝土里确有钢筋,但数量很少。对该厂的给予罚款的“拟行政处罚决定”也是依法作出的。
在这场强拆事件中,还出现一份《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份文件由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4月2日向大连轴承仪器厂下发,文件称,该案应由大连市行政执法局管辖,高新区行政执法局3月28日向该厂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属于“超越了法定职权”。对此,毕美娜感到不解,她已经交了罚款,如果这份行政处罚书不撤销,她的公司就可以进一步完善相关手续,结果市行政执法局根本不给机会,在强拆之后“又罚一次”,这究竟是为什么呢?为什么高新区行政执法局没有权限处理高新区的违建,而要由市局来处理?
蔡先勃告诉记者,根据市政府文件,高新区行政执法局确实没有该案的管辖权,市政府把一些原赋予区县的规划、审批和执法权力收归某些市直部门,就是为了维护整体城市规划的严肃性。
“我局是严格依法办案,毕美娜对我进行实名举报是她的权利,企业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也是其法定权利,欢迎毕美娜依法维权。”蔡先勃说。
本报大连5月2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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