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对过上美好生活有新期待,对平安建设有新标准。人民群众不仅关注人身安全,而且关注吃得放不放心、住得安不安心、出行是否平安、小孩上学是否安全;不仅关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成效如何,而且关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水平高不高;不仅关注自身合法权益能不能得到有效保障,而且关注政法综治部门是否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社会公平正义能否以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充分体现。
孟建柱
南都讯 记者王殿学 发自苏州 5月31日,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在江苏苏州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综治委主任孟建柱出席会议并讲话。孟建柱强调,要把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作为重要内容,鼓励人民群众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实现定分止争,共同维护法治机制、法治权威,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稳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
孟建柱要求,建设平安中国,既要着眼长远,在制度、机制、能力建设上下功夫,又要立足当前,在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上见实效。要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努力使重大决策的过程成为党委政府倾听民意、改善民生、化解民忧的过程,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要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大下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稳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努力把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要依法维护信息网络安全,强化对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整治,培育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引导广大网民成为网上平安中国的建设者。
群众的评价是平安建设的“试金石”
孟建柱指出,平安不平安,群众说了算。群众的意愿是平安建设的“风向标”,群众的评价是平安建设的“试金石”。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好平安建设“为了谁、依靠谁、谁来评判”的问题,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平安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建立健全以民意为导向的工作机制,善于用群众的眼光审视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善于用群众的视角反思平安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力争每年都办成几件实事、解决几个突出问题,努力创造群众追求、认可、满意的平安,让平安建设真正成为惠民工程、民心工程。
鼓励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解决纠纷
孟建柱强调,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治理的理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推进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善于运用法治方式研究、解决平安建设面临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要把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根本任务,正确处理好打击与保障人权、社会管理与服务群众的关系,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平安建设的每一个方面、每一个环节。
孟建柱说,要强化人权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监督制约,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要把依法解决矛盾和问题作为基本要求,善于把平安建设中的成熟做法上升为法律制度,善于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惩戒作用,切实做到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依法预防打击犯罪、依法规范社会秩序、依法维护社会稳定。要把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作为重要内容,鼓励人民群众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实现定分止争,共同维护法治机制、法治权威,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以信息化提升平安建设现代化水平
孟建柱要求,要主动适应社会信息化发展的大趋势,按照科技引领、信息支撑的思路,加快推进平安建设信息化进程,着力实现平安建设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着力推动信息化建设成果更好更快地转化为平安建设能力,着力运用信息化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效能,着力推进平安建设与智慧城市建设的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平安建设现代化水平。要牢固树立合作就是资源、就是战斗力的理念,进一步统筹资源、整合力量,健全机制、创新方法,着力构建党政领导、综治协调、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平安建设的整体合力。
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部长郭声琨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和汪永清、耿惠昌、吴爱英、李东生、王建平、陈训秋等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学勇,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蒋宏坤出席会议并就平安建设经验作了大会发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主管政法综治工作的负责同志、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有关负责同志,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书记、综治办主任,各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和计划单列市党委政法委书记出席会议。
专家看法
促进大平安政府部门该如何联动?
专家认为多部门联动是回归政府职能本原,首要任务是政府各负其责
平安建设成为国家层面的行动始于2005年。国家行动将之前公安、教育、企业、邮政等各个分散的安全领域综合起来。南都记者发现,“大平安”的理念促进多地政府在部门之间进行联动。昨晚,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对南都记者表示,政府多部门联动是回归政府职能本原,而多部门联动也应该有立法的规范。
2005年10月,中央正式做出了在全国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重大决策。“其时,一个重要背景,是影响群众安全感事件的逐步增多。”原中央综治办主任、现任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曾如此回顾。“如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交通事故问题、‘两抢一盗’等有所增多,所以叫响平安建设马上得到了老百姓的欢迎。”
那平安建设该如何推进?记者发现,多部门联动的运行机制已经成为平安建设的一个重要特点和有效推动力。
在最早提出“平安创建”理念并进行早期实践的江苏省苏州市,公安机关和其他部门联动协作,将违法犯罪案件和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群众关心的问题联系起来,共同解决推动苏州的“大平安”建设。
苏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张跃进向南都记者介绍,因为有了大平安联动建设机制,虽然公安不负责食品安全的管理,但是公安机关仍然可以发现食品安全线索,从而与其他部门共享这些信息,使食品安全事件能够及时处理。
浙江省各级党委则都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
在陕西,全面推广的乡镇(街道)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整合了法官工作室和检察官工作室,集中了综治、计生、纪检、社保、民政、土地等8个部门,开设惠农补贴、劳动就业、计生服务、社会保障等11个便民服务窗口。
除了上面提及的省份,在全国形成联动机制的省份还很多。从全国范围来看,“大平安”建设的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已经初步形成。
昨天,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对南都记者表示,社会安全是政府提供的第一位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社会安全包括了基本的生命安全(包括食品安全、环境安全等)、人权等,没有社会安全,和谐社会以及平安社会的构建也就无从谈起。这就需要政府提供安全需求时做到公平、公正,使自身的行为合乎法律的规范。
对于平安建设中的政府多部门联动,竹立家认为,当前对政府来说最主要的任务是政府各部门都负起责任来,政府本身就是一个整体,具有自己的结构,它本身就是联动的,所以政府部门间的联动本质上是回归到政府职能的本原。近年来由于既成利益部门的存在,导致威胁社会安全稳定的事时有发生。在这方面应该加快政府部门的改革,加大反腐的力度,在平安建设中进行制度性的改革,使多部门联动成为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才能使社会安全有制度性的保障,这才是进行“大平安”建设的长久之计和根本之道。
南都记者 王殿学 实习生 张伟 发自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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