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日电 澳门检察院表示,澳门今年以来性侵儿童案件趋增,今年5月同比增加6成,但相关犯罪属于半公罪,基于各种原因令检察院无从检控,现行刑法应从儿童权力保护角度检讨,着力从保护儿童的特殊法律手段入手,作出修订。
据澳门《澳门日报》报道,检察院表示,去年澳门全年共发生11宗性侵犯儿童及奸淫未成年人的案件,截至今年5月,类似案件已较去年同期增加6成。其中,检察院日前已完成2宗涉嫌触犯奸淫未成人罪案件的侦查检控,2名男子均以恋爱为名与未满16岁女学生发生性关系,分别对涉案2名被告以奸淫未成年人罪提起控诉,案件已移送法院排期审理。
澳门《刑法典》对性侵儿童的相关犯罪虽有规定,但同时还规定此类案件非经告诉不得进行刑事程序,属于“半公罪”性质。不过,若因该等犯罪引致被害人自杀或死亡,不在此限,如被害人未满12岁,且基于公共利益之特别理由,检察院须展开有关诉讼程序。
此类案件中,受害人或其监护人往往基于各种原因不提出告诉,警方无从侦查,检察院也无从检控。从儿童权力保护的角度出发,应该进行检讨。着力从保护儿童的特殊法律手段入手,对现行刑法作出修订,使儿童得到更安全的法律保护。
检察院呼吁在修改和完善有关刑事法律制度同时,希望社会各方共同努力,更多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培养和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使青少年得到更健康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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