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蒋生 在澳门廉署和检方调查澳门民政总署上司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时,澳门民政总署涉嫌拖延提交资料。因过了刑事和纪律追诉期,陈丽敏没被问责。民署主席、副主席等4官员却因“护上”,将在法院公审。有分析称,妨碍司法公正、渎职罪,可被判5年。民署主席谭伟文昨日称会坚守民署的岗位、希望司法还自己“清白”。
起因:非法“内规”批出墓地 据澳门廉署前年的调查,2001年临时市政局官员们在任期结束前10余天内,决议通过一份内部规章,批出10幅永久墓地。政务司司长陈丽敏是当时的市政局、现在民署的上级领导。陈丽敏办公室顾问郑某的父亲是获批人之一。陈坚称当时对事件毫不知情。
司长是否知晓?通过“内规”的会议文件、纪录、流程等资料,成为关键证据。早在2010年8月起,廉署搜证,向民政总署要求调阅文件,在检验时发现数量不符后,再要求民总补齐文件。
在廉署公布报告的2011年,已称无法证明司长滥权。因当时决定批给的人员已离职,涉嫌滥用权力的刑事追诉期已过,纪律责任追诉期也已过,已无法律理据跟进。
再查:关键证据遇拖延、不齐 有关案卷可能涉及刑事,检方亦介入。司法系统从法律上却发现新的嫌疑罪行。检方侦查时,曾向民署索要资料,但同样也被拖延。有不同渠道消息证实,民署拖延并丢失一些文件,提交给检方的资料不全。
而就在廉署调查的前后,司长陈丽敏曾亦调阅过这些关键资料。陈丽敏解释,因为当时有人对不获批墓地提出上诉,司长办向民署索取文件,并早已一一送回该署,“文件原原本本,怎样来就怎样去。”
公诉:妨碍司法公正、渎职罪 这个细节被传得沸沸扬扬,甚至有火烧资料库等事故的报道,在立法会大会上饱受讥讽。
虽然没查到司长陈丽敏涉嫌的确切证据,也不能追究当年的非法“内规”。但是民署的“护上”行为,已涉嫌产生新的罪行:妨碍司法公正、渎职罪。
去年12月,检方对民署4官员提出刑事起诉。包括:民署管委会主席谭伟文、副主席李伟农、环境卫生及执照部部长冯惠星等。前日,澳门法院证实将进行公开审理。谭伟文在前日以个人理由,请辞立法会选管会委员一职,当天即获批。
政府今年在任命谭为立法会选管会委员时,其已涉及诉讼,曾遇公开质疑。议员何润生称,谭当初就应婉拒,事件令整个特区政府管治团队蒙羞。也有议员认为谭应辞去民署职位。
但是谭昨日称,会坚守民署岗位,他相信司法制度会让事件水落石出,还自己”清白”。谭坚称问心无愧、坦然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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