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6月6日电(奚婉婷 赵璐璐)广州市公安局民警何振洁因涉嫌充当赌场保护伞及收受贿赂,6日在广州越秀区法院出庭受审。检方指控称,何振洁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受贿罪两宗罪名。
据法院公开资料显示,何振洁,男,1967年出生,广东省化州市人,于1991年7月13日进入广州市公安局芳村分局防暴大队工作,日常岗位职责是组织查处广州荔湾区的“黄赌毒”等治安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1年4月至2012年10月,何振洁在担任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二中队办案组副组长期间,明知陈某武、黎某锋、程某仁等人(均另案处理)在其辖区内开设赌场从事赌博活动,不履行查禁职责,且长期向上述人员通风报信,泄露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帮助其逃避法律处罚。在这过程中,何某洁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的贿赂款共计18.3万元人民币。
在6日的庭审中,何振洁承认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但对罪名有异议,他认为自己只构成受贿罪,不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据何振洁供述,其与陈某武、黎某锋、程某仁是吃宵夜时认识的,双方协商好每场赌博活动由陈某武给何振洁500元人民币,陈某武等人还每隔一段时间,向何振洁贿送2000元到5000元不等的人民币。何振洁称其收受的十余万元人民币均用于买房。
何振洁还以“家有老小需要照顾为由”,当庭落泪请求法院从轻发落。法院当日未宣判该案,并称案件仍需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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