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讨论居住法修正案 公民暂住1-2年可办户口
原标题 [越南讨论居住法修正案:公民暂住1-2年可办常住户口]
国际在线消息:据越南之声广播电台报道,6月8日,越南十三届国会五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讨论《居住法》修正草案。修正草案规定,公民若想在中央直辖市各县镇办理常住户口登记,除了拥有合法住所外,还要满足在当地暂住至少一年的条件,办理市内各郡常住户口登记的为两年。
大部分国会代表赞成草案中的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间规定。但表示这只是权宜措施,各地要引导居民合理分布,将学校和医院迁到郊区,以减轻市中心人口负荷。
岘港市国会代表阮氏金翠说:“在当前条件下,应对中央直辖市制定比其他地方更为严格的常住户口登记条件。近些年来,由于城市化加快,农村地区劳动者的就业机会减少,生活水平较低,导致农村居民大量流向城市,加重了城市供应和社会民生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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