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宙辉、通讯员陈庆报道:备受广州市民关注的荔湾区康王南路与杉木栏路交界处地表塌陷事件有了最新进展。今天上午,广州市安监局发布了广州市“1·28”地铁隧道施工引发地面和房屋塌陷一般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该事故无人员伤亡,被定性为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共有3个责任单位、7名责任人被依法进行处理。
事故调查“四不放过”
今年1月28日16时40分,正在建设施工的广州市地铁八号线折返线隧道区间工程项目,因隧道施工(矿山法)造成荔湾区康王南路与杉木栏路交界处地表塌陷,塌陷面积约690 平方米,造成杉木栏路40号、42号、44号房屋坍塌,鸡栏街50号、52号、54号房屋和康王南路A01—A11的房屋出现了安全隐患而被迫拆除。该起事故无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广州市政府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的原则,依照法定程序对事故进行了调查。目前,该起事故已经市政府批复结案。
根据通报,该起事故系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所引起。在直接原因中,引起事故的主要原因为:广州地区地质条件复杂,按现有的钻孔勘探标准,还不能全面精确揭示地铁隧道施工沿线地质情况。在地铁八号线折返线隧道施工过程中,当爆破开挖至塌陷处时,遭遇了地质勘察报告未揭示的拱顶薄弱岩层,在上部较大水土荷载作用下拱顶薄弱岩层失稳发生坍塌。而次要原因为:施工单位在掘进过程中实施的地质超前预报工作不够完善,未对隧道前方顶部岩层进行超前钻探,没有及时发现塌陷处隧道拱顶薄弱岩层,未能及时调整爆破和支护施工方案,当施工至塌陷处时,在上部较大水土荷载作用下拱顶薄弱岩层失稳发生坍塌。
施工单位管理不力
此外,调查结果还显示,引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力度不够强,精细化管理有欠缺。在施工过程中,当出现地表建筑物沉降等安全隐患后,施工单位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力度不够,没有对专项施工方案及其实施工作进行全面的检讨,采取的应对措施未能充分体现精细化管理要求;未能发现地质超前预报工作中存在未对隧道前方顶部岩层进行超前钻探的问题,以至于发生事故。
涉及三个责任单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广州市政府决定对3个责任单位、7名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
其中,给予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该工程项目施工单位)13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文化公园站工程项目经理李虎伯撤职处分等;给予广州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该工程项目爆破专业分包施工单位)通报批评并网上公示,给予广州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文化公园站工程项目工程师朱锐峰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四川铁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该工程项目监理单位)通报批评并予以网上公示,给予四川铁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文化公园站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孙继业撤职处分等。
黄宙辉、陈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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