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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野外扔烟头致2.47公顷森林被焚毁 获刑半年

2013年06月12日02:06
来源:重庆商报
原标题 [扔烟头引发火灾 犯失火罪获刑半年]

    商报记者 郑友

  重庆商报讯 未熄灭的烟头不能随便扔弃。奉节男子邓某,就因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意扔在野外引发了森林火灾,从而使自己身陷囹圄。昨天,记者从奉节法院获悉,法院最近以失火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6个月。

  邓某系奉节甲高镇某村农民,今年1月18日,他在本村小地名叫寨湾的地方抽烟时,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意扔在了野外,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后经市林业规划设计院奉节项目部勘验,引发的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为2.47公顷。

  法院审理认为,邓某因过失引发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失火罪,应当受到刑罚处罚。鉴于他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对其从轻判处。加之主观恶性较小,且已得到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判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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