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延安讯(记者王晓亮)“跟电影一样,一辆停放在汽车站里的客运车突然开了出来,向车站里的其他客运车猛冲,连续撞上旁边停放的4辆客运车,吓死我们了……”昨日,延安汽车站内,一个被撞车辆的司机告诉记者。
6月14日晚,在延安汽车站内,一名无照且涉嫌醉驾的车主在车站内挪车,50米内连续撞4辆客运车,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撞车后司机躺客车后排睡了
14日晚9时40分左右,延安汽车站内少量乘客正往车站外走。突然,一辆车牌号为陕J34829的红色中型客车突然驶离车位,摇摇晃晃行驶了几米后,猛地冲向一侧停放的其他客车。连撞3车后,开车的人将方向盘往左一打。车站内人群纷纷躲避,被撞的车辆要么倒车镜损坏、车头被撞得凹陷。幸亏人群躲避及时没有人受伤。
“连续撞坏4辆车后,开车的人竟然离开驾驶员位置,躺在客车的后排椅子上睡着了。”一名被撞客车的司机称。
据悉,开车的人是陕J34829的车主,叫尚志义,吴起县人,车是吴起至延安的客运车,属于延安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二公司的运营车辆。当晚交警赶到现场时,尚志义满身酒气,正躺在客车倒数第二排的椅子上睡觉,尚未清醒过来。
驾车前与朋友喝一瓶半白酒
昨日,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事故中队队长李斌介绍:“尚志义今年49岁,没有驾照,客车运营时,由雇来的司机开车,他在车上售票。事发当晚,尚志义和3个朋友在车站旁一个面馆里喝了一瓶半白酒。回到车站内,雇的司机已下班,尚志义想把客车从停车位挪到车站内的站台上,方便第二天早班运营,没想到出了事。”
交警部门对尚志义的初步鉴定为涉嫌醉驾,在血液中检测出酒精浓度为220mg/100ml,已达到醉驾程度;并且,尚志义属于无照驾驶。目前,交警部门正在办理尚志义的刑拘手续。
车站内摩托车在候车厅穿梭
汽车站内过往乘客很多,怎么会出现无照醉驾的事?14日晚,延安汽车站值班站长张延彬说:“我只是一个门卫,什么都不知道。”对此,延安汽车站站长刘莉昨日解释:“张延彬去年7月才调到延安汽车站当副站长,不熟悉情况,"值班站长上岗应着统一工作装,佩戴工作证和值班站长袖标,认真检查车站安全情况"只是省上客运管理部门的规定,我们车站并没有执行。”
昨日,记者在延安汽车站内发现,候车厅内竟然有送快递的摩托车驶入,在乘客中间穿梭。乘客称车站不加强内部管理,很容易出事。
他醉驾,你乘车,出事了,你也有责任
醉驾那些事 乘客知多少
入夏喝酒的多了,酒驾也渐多。1至5月,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查处醉驾127例,百余人受刑事处罚。
醉驾入刑都知道,而醉驾出了事故,乘坐人也要承担责任,你知道吗?关于乘坐人的法规你清楚吗?
记者随机问了30多位市民,八成不知晓,黄先生说,“真没想到坐车的人也会担责!”
搭酒驾顺风车出事
乘车人也担责
案例:不久前,北京房山区法院就受理了这样的案子,从事物流工作的刘洋去年6月和几个同事凌晨喝酒后,顺路搭了同事小苑的顺风车,不幸发生事故,刘洋颅骨骨折、多根肋骨骨折、肝破裂,花了几万元医药费。他把同事小苑、货车司机徐某、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要求三方承担责任。法院判决认定:刘洋作为乘车人,明知司机是酒后驾车还乘坐,应承担30%的责任。
法规: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兴茂指出,明知司机酒驾既未劝阻,更未拒乘,对事情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部分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替醉驾顶包以包庇罪论处
案例:一些市民认为,碰见警方查酒驾时,让车上没喝酒的人与司机互换一下,躲过盘查就没有问题。殊不知,“顶包者”将比酒驾处罚更严重。
2012年11月17日晚10时许,榆林市城区一起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警方侦查发现,事发时肇事司机白某酒后驾驶,第一时间叫来儿子顶包。儿子白某某涉嫌包庇罪被刑拘,白某因肇事逃逸被网上通缉。
法规:一位基层交警说,有时候查酒驾时,远远看见开车的是一个人,检查时却成了另一个人。殊不知,交警执法时都佩戴执法仪,能够全程录像,沿途监控也会拍下开车人面貌,想蒙混过关,换来的将是法律制裁。
西安市交警支队宣法处法制科民警张鹏介绍,每年都会碰见“顶包”酒驾案。根据《刑法》,包庇罪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市民切莫有侥幸心理。本报记者杨明
作者:王晓亮 (来源:华商报)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