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6月18日消息:据《新闻晚报》报道,上海每年约新增200户家庭向市婚登(收养)中心提交申请:希望收养一个孩子。这一数字正在逐年攀升,且还不包括那些有收养需求却不符合基本收养条件的家庭。如何为孩子找到最合适的收养家庭?记者今天上午从市民政局婚管处获悉,作为全国最早开展收养评估工作的试点城市之一,上海今年有望制定并出台地方性的收养评估标准细则。
上海市婚姻(收养)登记中心主任徐英在接受本报记者独家专访时指出,一方面是申请收养家庭出现“排长龙”,另一方面仍有许多孤残弃婴无人问津,传统的收养理念让“求”与“供”难以匹配。徐英呼吁:在完善健全收养制度的同时,也希望更多沪上家庭能够改变收养理念,成为孤残弃婴的“守护神”。
【试点】
收养小孩至少要过“八关”
在许多美剧中常出现这样的场景:申请收养孩子的父母需要“过关斩将”,经受社工的严格“拷问”、调查,收养后还会追踪考察,不定期地“突击家访”,确保为孩子找到最合适的家庭。
在收养制度还未健全成熟的中国,上海成为全国率先试点的城市之一,从2006年10月1日开始对收养申请人实施调查评估制度。记者了解到,在实施评估制度前,申请家庭只需到民政部填写表格,符合法定收养条件即可。而试点收养评估制度后,在上海收养小孩至少要在八个方面“达标”。
记者看到,目前上海建立的收养评估中,按照八项内容评估
收养意愿人决定收养子女的原因和目的;收养意愿人的工作经历、受教育情况、兴趣爱好及与父母、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婚姻家庭关系,夫妻双方是否和睦相处,是否有家庭责任感,是否有婚变史;有无(非)婚生子女,是否与收养意愿人同住;收养意愿人是否患有严重疾病,如传染性疾病和精神性疾病,是否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否有影响抚养孩子健康成长的不利因素;收养意愿人的经济收入、抚养孩子的经济能力情况;有无犯罪记录,收养意愿人是否有酗酒、吸毒、赌博、家庭暴力、虐待儿童等行为;收养意愿人目前居住的住宅条件,居住房屋的面积,被收养人的居住场所及环境。
核查、实地走访遏制谎报
“这样的全面评估不能光听申请家庭一面之词,我们有两个具有社工资质的评估走访小组,会进行多部门核实和实地走访。”徐主任告诉记者,一些收养家庭为了成功收养不惜弄虚作假、伪造材料,评估制度就是要能够“火眼金睛”杜绝这样的投机家庭。
负责收养评估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前就碰到过一位收养申请人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核查显示他有过被行政拘留的记录,当事人称是因为酒后驾车被拘留,经过我们与相关警署的核实,结果发现是因为其嫖娼而被拘。“对于这样的不诚信的人,我们肯定暂缓给他选配儿童”。
在核实中,个别家庭会谎报、夸大自己的经济条件,更有人称自己“住别墅豪宅”,但评估小组经过实地考察后,发现住房面积仅20多平方米,从居委会了解到还是“低保户”,且与邻里关系不融洽。“从2006年试点开展收养评估工作至今,共对约180个国内申请家庭进行收养评估,其中符合收养条件的家庭占95%。”徐主任表示,“评估成效很明显,这为我们今年制定收养评估细则打下基础。”
评估通过后还需“试养”
记者了解到,目前上海收养孩子的基本流程从提交申请后,民政部门将首先对该家庭进行初步筛选,一般1名儿童选配3个候选家庭。确定候选家庭后,通过电话再次确认他们的收养意愿和基本情况,并告知拟配儿童的大致情况。
一旦表示愿意接受家庭评估的,必须提交所需材料,然后由民政部门进行材料初审;收养评估员展开实地考察,出具家庭评估报告,报婚登(收养)中心负责人审核,符合收养条件的进行正式配对,并约见收养人,如果不符合收养条件终止配对;如果收养人对拟配儿童情况比较满意,则进入为期一个月的试养阶段。试养融合成功的,即可申请办理正式的收养登记手续;如果融合失败,则将儿童退回儿福院,作出决定是否要继续等待下一次机会或撤销收养申请。
在整个过程中,一个月的试养期尤为重要。工作人员透露,收养家庭很可能排队三年才等到自己被列入“候选家庭”,但30天的真正试养,却是最真实的考验,一些家庭会出现临阵退缩,有些对孩子期望过高没有达到预期,或感觉责任太重不想收养等各种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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