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韶关6月21日电(李凌 袁亚菲)广东韶关市新丰县一名77岁的老头为老不尊,为满足自己的“色瘾”,竟然猥亵邻居年仅5岁的女童。该县人民法院21日宣布,已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判处被告李龙柱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龙柱家住新丰县梅坑镇梅东村,2013年4月30日15时左右,李龙柱到邻居李某玲家串门,见李家只有李某玲年幼的女儿李某某(2008年3月15日出生)一人在床上看电视,便乘机对年仅5岁的李某某进行猥亵。
法庭上,被告人李龙柱表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但拒不承认之前在派出所供认的事实,辩称根本并没有做出太过分的事,只能摸了摸女孩,满足自己心中的"色瘾"。”
李龙柱庭上翻供令受害人李某某的母亲李某玲非常气愤。李某玲称,4月30日下午,因下雨,她只好让女儿独自在家里看电视,自己则去菜地里种菜,傍晚回到家,女儿告诉她说伯公(李龙柱)在床上“撩”(戏弄)她,但李某玲当时听了没在意。
到了晚上,李某玲的女儿嚷着说小便的地方很痛,细问下,才知道发生了如此不堪的事,李某玲吓得赶紧带着女儿到县医院去检查,并向警方报案。
据新丰县人民医院诊断,受害幼女李某某下身内侧缘见充血,稍水肿,诊断为外阴挫伤。
新丰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龙柱无视国家法律,猥亵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已构成猥亵儿童罪。鉴于被告人李龙柱在犯罪时已满七十五周岁,依法从轻,该院因此以猥亵儿童罪,依法判处被告李龙柱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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