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通讯员杨晓梅、奉鑫报道:“6·26国际禁毒日”前夕,广州市中院今天上午组织广州12个基层法院开展了一场大规模的涉毒品刑事案件集中宣判,共判了54件56人。若加上近日广州市中院宣判的12件17人,这轮集中宣判中,涉案的毒品约有28公斤,共有73人被判刑,其中最低刑期为半年,最高为死刑立即执行。
涉外毒品案占四成
据广州市中院刑一庭负责人介绍,2012年至今年6月,广州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涉毒案件3376件,判决罪犯3755人。其中,广州市中院共审结一审涉毒案件184件,判决罪犯320人,当中涉外毒品案件为74件109人,占已结案件的40.22%。
从广州市两级法院审理的涉毒案件类型来看,主要包括贩卖毒品、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以及容留他人吸毒,引诱、教唆他人吸毒等罪名;从毒品种类区分,有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氯胺酮和鸦片等。
新型毒品更易贩售
分析发现,广州的涉毒类案件从类型来看,以贩卖毒品为主。而涉案毒品的种类则在不断翻新,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统计显示,涉案毒品的种类仍以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为主。原来人们所熟知的毒品主要有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但近年来,在法院审理的各类毒品案件中又涉及到氯胺酮等许多新型毒品案件。
“新型毒品隐蔽性强、携带方便、易服食,更便于小量贩售,给侦查机关的调查取证带来了困难。”据广州市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许多贩毒人员本身就是“瘾君子”,因吸食毒品耗资巨大,家业都因吸毒而耗空,而平时又无正当职业,因此惟有在吸食毒品过程中通过贩卖部分毒品获取利润,方可保证继续吸食毒品的经济来源。
贩毒黑招:马仔出面
组织贩毒者在幕后联系毒品交易,雇佣马仔出面帮助贩毒,按月付给工资或按次支付报酬等。操纵者在吸毒人群中散发自己的联系电话,并通过马仔联系送毒人员,即使送毒者被抓,因其对上线情况不知情,更不认识操纵者,致使幕后的组织贩毒者非常隐蔽,不易抓获。
贩毒黑招:以贩养吸
由于吸毒者直接从事贩毒活动,扩大了贩毒队伍和渠道,使贩毒活动猖獗。另外,吸毒人员为了扩大“市场”,会通过各种途径将从未沾染毒品的人和已成功戒毒的人拉下水。有关部门对这种“以贩养吸”方式产生的社会问题表示了忧虑,认为这一现象“不可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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