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6月24日电(记者 赵小燕)记者24日从浙江省检察院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浙江检方共接收各类举报信息22000余件,其中浙江省检察院接收到的8642件举报信息中,有2200余件为实名举报。为鼓励实名举报,浙江省检察院还联合纪委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办法》:凡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或检察机关实名举报的,经查处出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可获得最高20万元的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办法》中显示,通过网上平台匿名举报也可获得奖励,而对没追回赃款的案件,亦可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
据了解,目前法定举报方式有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四种方式。而群众采用较多的非法定的举报方式还包括利用互联网、新闻媒体把举报事项进行公开披露和曝光。如极为轰动的雷政富案即通过微博曝光举报。
对此类非法定的举报方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主任翁跃强说,检察机关更欢迎群众以来信来电和网络举报等方式进行实名举报。“非法定举报在公开披露的同时,被举报人及相关人员也同时获取举报信息,容易在司法机关采取措施之前就做好例如销毁证据等反侦查准备,而举报人及亲属也容易被打击报复。”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祺国则认为,在自媒体时代,对新型的公开的举报行为,检察机关应当尊重和理解,“把自己放在有风险的环境中,反映相关情况,很不容易!”
不过他也表示,从严格保护举报人和查处案件来说,这种方式应当谨慎。
王祺国说,希望群众应实事求是进行举报,并提倡实名举报。
据了解,在浙江省检察院去年就接收了8642件举报信息,其中2200余件为实名举报。不过,并没有实名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的情况。
王祺国介绍,为保护实名举报人,浙江省近年来已实施“实名举报代号制”、“单线联系制度”两项举报工作机制。
“实名举报代号制”是指举报人以真实身份进行举报时,检察机关举报中心设定秘密代码代替实名举报人姓名,在交办、转办举报线索材料时隐去举报人真实身份,严防举报人身份信息外泄,与之相配套的“单线联系制”是指举报中心指派专人接受举报人咨询、查询、向举报人反馈查办结果等,实行一对一单线联系,严格控制举报人身份信息知情范围,全面保障举报人权益。
近日,浙江省检察院、浙江省纪委等多部门还联合出台了《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办法》。
根据办法规定,凡向检察机关举报管辖内的职务犯罪案件,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的,检察机关将给与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人民检察院根据是否追回躁狂、被举报人判决的刑期等,给予举报人5000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的奖励。
不同于以上举报的奖励办法,新《办法》对通过网上平台匿名举报也将奖励举报人设置密码代替本人真实姓名,通过网上举报平台举报的违纪违法或职务犯罪行为,经查处被举报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经审查确为举报有功人员的,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奖励。
同时,新《办法》对没有追回赃款的举报做了突破:以前统一给予5000元以下奖励,现根据被举报人所获刑期分为三档,最高可给予1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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