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日前,浙江省温州市规划局龙湾分局发布了一条公开招聘临时工的信息,要求应征者具备一系列条件:党员身份、本科学历、本地户口等。昨日,有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招聘信息与法律规定相违背。
近日,温州市规划局龙湾分局在网上挂出招聘启事,公开招聘“档案工作人员(属临时工类)”。要求应聘人员具备以下条件:相关专业本科毕业、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文字表达能力强、钢笔字工整规范、文体活动能力强、年龄35周岁以下、在温州市区有固定住所(最好离工作单位较近)、会温州话,且要求有温州市区(鹿城、龙港、瓯海)常住户口。
招聘信息中写明:被录用人员工资待遇1300元/月,其他待遇则按照温州市人事局温人薪〔2007〕5号、温市人〔2004〕91号文件执行。
有市民质疑该招聘信息存在内定嫌疑。对此,招聘信息上的联系人袁女士在电话里向记者解释,此次招聘临工的岗位并非定向招聘。
当记者问临时工容易转正吗?袁女士说:“都是一样的,都必须通过正式的考试。”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石秀印曾表示,“临时工”曾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区别于当时的长期固定工而言的一种用工形式,一般是指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的短期工人,也包含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里的非在编人员。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法律意义上已无临时工、正式工之区分,只有合同期限长短之分。
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科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用人单位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需要人员,应当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而不是直接招聘,温州市规划局龙湾分局招聘启事将招聘对象定位为临时工类与法律规定相违背,而且该定位有歧视劳动者的嫌疑。 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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