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蕾 通讯员李佳丽)今天是国际禁毒日,记者获悉,朝阳法院对2010年至今审结的女性涉毒案件进行了全面调研,发现,近年来女性涉毒犯罪的占比明显高于一般刑事案件中女性所占比例,且呈现高发趋势。尤其值得关注的是,随着女性涉毒犯罪案件的不断增多,高学历女性也作为一个特殊的犯罪主体开始出现,并呈渐增趋势。
根据统计结果,朝阳法院2010年审结女性涉毒案件5件,2011年8件,2012年至今15件,被告人均系大专以上学历,其中17人系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历。法院调研发现,与一般女性涉毒犯罪不同,高学历女性涉毒犯罪主要存在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犯罪主体低龄化。与低学历女性涉毒犯罪主体多为中年、已婚妇女不同,高学历涉毒犯罪女性的年龄大部分集中在18岁至30岁之间,多为未婚女青年。在朝阳法院调研的17名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历涉毒犯罪女性中,18岁至25岁的有8人,25岁至30岁的有7人,30岁至40岁的仅有2人,低龄化特征明显。
二是有前科劣迹者占比低。与低学历女性涉毒犯罪不同,高学历女性犯罪主体几乎全为涉毒初犯、偶犯。在朝阳法院调研的285件女性涉毒案件中,185名被告人曾因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容留他人卖淫等犯罪被判刑或因吸食毒品被强制戒毒或劳动教养,其中被处理过三次以上的约占20%,不少被告人还构成累犯或毒品再犯,而其中仅有2名被告人系大学本科及研究生学历。
三是获利动机较小。与低学历女性涉毒犯罪大多出于营利目的不同,高学历涉毒女性一般工作稳定、有固定收入,较少人纯粹出于获利动机犯罪,而更多出于其他原因:如部分高学历女性因面临工作与家庭生活的双重压力,长期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或因生活优越,心理空虚、无聊,欲借助毒品释放压力、麻痹自己,或基于情感因素、碍于男女朋友、夫妻、亲属等关系不好拒绝而被动涉毒等等,以致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或为他人提供毒品共同吸食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高学历涉毒女性中占比远高于一般女性涉毒犯罪。
四是毒品交易、运送渠道更广。与低学历女性涉毒犯罪多采用电话联系、面对面、点对点的直接交易方式不同,高学历女性在涉毒犯罪中多能利用信息化、科技化手段,通过网站发布匿名交易信息、利用QQ群、博客、微信等虚拟方式进行“点对面”的联系。
她们运送毒品的方式也与低学历女性直接携带毒品乘坐交通工具输送不同,倾向采取少量多次运送、利用不知情人运送甚至匿名以快递、邮寄货品为掩饰进行人毒分离的输送等等,导致毒品犯罪行为更为隐蔽,查处难度不断增大,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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