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有义
为期25天的纪检监察系统会员卡清退工作,暂时告一段落。
随即,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国资委、环保部以及重庆市和海南省等部门和地方,亦在本部门和地方内开展了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
监察部网站消息称,中央纪委常委和全国81万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职工按时递交了零持有会员卡报告书。
此次清退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对会所、商场、娱乐场所发放使用会员卡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向民众公布了举报电话,同时,在酒店、会所张贴纪检监察系统会员卡清退监督书。
中纪委在结束本系统清退会员卡行动后,在总结经验时表示,将对清退会员卡的报告和承诺情况进行抽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日常的、持续的检查监督,接受党内和广大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行为。中纪委人士指出,不排除少数人心存侥幸,没有清退会员卡,没有如实报告。
继中纪委后,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也向全国各级法院下发了《关于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凡未持有或已将会员卡自行清退的法院工作人员,均应于7月31日之前向本人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作出零持有的报告。各基层人民法院应当于8月10日之前向所属中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作出单位零持有的报告。各中、高级法院应当于8月20日和8月30日之前,分别将本院机关及辖区法院开展专项清退活动的情况报送上一级法院。
这是全国法院系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内容之一。
除了最高人民法院,此次相继开展清退会员卡的部门和地方还有国务院国资委、环保部以及重庆市和海南省等,清退主体也扩展至全体党员干部。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分别致电多地法院和环保系统,截至目前,接受采访的省级法院和环保系统均接到了相关通知,正在向地市级和县级部门部署安排。
国家行政学院汪玉凯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清退会员卡的行动,警示和威慑意义大于其取得的实际效果,对于未来工作的开展有巨大的教育意义。清退会员卡的行动将从纪检监察系统开始,推向全国更多的地方和部门。
汪玉凯同时指出,清退会员卡行动不仅仅是表象的治理,未来很有可能向更深层方向进行整治。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建勋告诉本报记者,清退会员卡行动自纪检监察系统向司法和行政领域推广,是值得肯定的结果,是践行群众路线的方式之一。但是如何使之更具备公信力,则需要进一步在制度设计上做好文章。
王建勋表示,党内、人大和社会监督必不可少,尤其是社会监督。他认为,群众举报、媒体曝光都是使上述行动落地的重要渠道,有关部门应当发现一起,调查一起,查处一起。而清退和调查查处程序的规范化,群众举报渠道的通畅程度,则是使这项活动公开化、透明化的前提。只有完善和重视社会监督,公开透明查处程序,才能使这项活动的公信力得到彰显。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则建议,党和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尽早出台抽查的日常程序,使之常态化。对此,王建勋也有自己的观点,他主张,应尽早进行“后果责任”的制度设计,一旦发现隐藏不清退的现象,不仅仅依据党内和行政法规的惯常规定予以处理,还应当设计出针对会员清退问题有针对性的“后果责任”。如此,才能在更多部门和地方可操作性地推广,才能避免流于形式,搞“一阵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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