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 女子闫某给自称有关系的贾某5万余元,想让对方帮忙介绍,让自己当上地铁站务员。未办成后,她起诉贾某退费。近日,经西城法院调解,贾某同意全额退款。
1983年出生的闫某诉称,2011年底,她经人介绍认识了1990年出生的男子贾某。贾某自称可以帮她介绍京港地铁4号线站务员的工作,不过要收取介绍费5万元。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办不成退全款。2012年初,贾某又以缴纳培训费为名向她收取了2500元。但贾某最终未介绍成功,又拒不退款。
西城法院在庭审中促成双方和解,贾某承诺于2013年7月31日之前一次性给付闫某5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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