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律师告诉记者,今天下午,唐慧、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代表以及他本人已去法院和审判法官进行了前期沟通,基本确定了5个方向:1、要求原被告双方在7月2日早晨8:15前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征求双方意见后,庭上将宣读15页左右的上诉状、答辩状;3、征求双方意见后,庭上不宣读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唐慧案的判决书;4、确定本次开庭双方证物将通过电子投影仪进行展示;5、开庭后将有2名数据员负责证物展示。
同时,徐律师还告诉记者,今年5月29日至31日期间,湖南省高院行政庭庭长和副庭长一行曾找到双方进行调解,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也表现出诚意,并表示愿意口头道歉、支付赔偿金以及为唐慧家申请10万元困难生活补助,但由于双方就道歉的内容、道歉形式上存在争议,最终没能达成调解。
对于明天的开庭审判结果,徐律师明确表示不能预测,没有很大把握,二审维持原判的可能性很大。但同时他也表示,对案件抱有很大希望,“我们有充分的证据和法条支持,从个人感觉来看或许会有所变化。”
新闻背景
2006年10月,永州发生"11岁女孩被逼卖淫"案,受害者之母唐慧要求法院判处嫌犯死刑,处理渎职民警;
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院终审裁定判处两被告死刑,四名被告无期;
同年8月2日,永州市劳教委以唐慧闹访、缠访为由,决定对其劳动教养1年零6个月。5天后唐慧向湖南省劳教委提出书面复议申请。8月10日,湖南省劳教委撤销永州劳教委决定。随后,唐慧就被劳教一事要求国家赔偿,但申请被驳回;
2013年1月22日,唐慧在永州市中院起诉永州市劳教委,要求赔偿、书面道歉、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4月12日,永州法院一审判唐慧败诉;
4月30日,败诉的唐慧邮寄出行政上诉状,向湖南省高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之前判决。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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