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洪灵芝 “老板突然说要搬厂,让我们跟着去,不去以前的工资就都不发。我们老婆孩子都在东莞,怎么去?”日前,道滘一家具厂搬迁到佛山,临近搬完才通知员工,并要求所有的工人跟着一起走。20多名工人因为家庭原因不想随迁,结果遭老板扣发两月工资。
35岁的李福林来自湖北巴中,今年年初开始在道滘的“唯美丽莎”家具厂做油漆工。厂子不大,一共有五六十号工人,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李福林说,前两个月,老板发工资还挺准时,月底工钱基本都可以到账。不过从5月份开始,厂里拖着所有人的工资,一直不发。
“一开始问老板,他说工资要缓一缓,谁晓得是要搬厂。”李福林介绍说,上个月20号左右,看到厂里库存的货物开始往外运,工人们觉得纳闷,询问是不是要搬迁却遭厂里否认。直到6月27号,厂里贴出了通知,大家才知道工厂一周内要搬到佛山去。
“老板说,要么去佛山再发工资,要么5、6月份的工资就没有。还威胁我们,要是去闹的话,就宣布倒闭,我们一分钱也拿不到。”李福林在东莞呆了好几年,老婆和孩子都也跟在身边打工、上学,他向厂里提出不想搬,结果被老板扣了两个月的工资不发。和李福林情况类似的工人共有20多名,都因为不愿意去佛山而拿不到工钱。
昨日上午,李福林和20多名工友来到南丫村委会讨说法。工厂的马老板否认不发工资的说法,不过他称,工人们撒手不干了,给厂里造成了损失,要追究责任。“我从佛山叫了大巴,你们不去,几千块钱的运费谁出?工厂不是你们的家,想做就做,想不做就不做。”
当天下午,经过村委会和道滘劳动部门的调解,工厂老板最终承诺,将在本周四之前,按照财务统计,给李福林和工友们补发工资。
律师说法
企业搬迁须赔偿工人
“如果签了劳动合同,工人搬迁,厂方还是要赔偿工人。”广东君一律师事务所的管铁流律师说,企业搬迁属于劳动合同重大变更,应提前告知员工。员工有选择去和不去的自由,厂方不能以任何形式强制要求。
管铁流律师还表示,不想去的工人,是因为劳动合同变更被动终止劳动合同,不管与厂方原来的劳动合同是否到期,都有权向厂方索求经济补偿。补偿的标准是,工作满一年的厂方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则补偿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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