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1日起,全省实施公租房新政:老百姓申请公租房取消“收入门槛”。昨日,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全省已经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降低公租房准入门槛,申请公租房将没有收入限制。
根据要求,廉租住房除对人均收入和住房状况提出要求外,不得设定户籍年限、就业年限等其他限制条件;公租房不得设定收入限制。各地还要制定明确的轮候规则,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城镇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全部纳入公租房保障和轮候范围。
对于申请公租房、廉租房的公平问题,各地首先要做好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现行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程序、准入条件等要在主管部门网站公开。标准有变,10个工作日内要在当地媒体公告。保障房分配,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告。申请审查信息、房源分配结果等,也要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没有有效投诉方可签订配租(配售)合同。
据悉,今年全省要新开工保障房40万套,基本建成30万套。在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原则上基本建成后即可进行分配,力争竣工后即可交付使用。
此外,“按不低于总规划建筑面积10%的比例配建廉租房和公租房”的规定要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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