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从外地来京务工的梁女士在单位租赁的写字楼内办公。一次,她从卫生间出来时不慎滑倒,导致胸骨严重骨折。她认为卫生间门口的地垫不防滑是自己摔倒受伤的主要原因,将写字楼的出租管理方北京某物资公司诉至房山法院,要求该公司支付医疗费等各项费用8.4万余元。
梁女士称,自己是保险公司的销售员,去年12月27日上午,自己上完卫生间出来时,踏到卫生间门口铺的简易地垫儿上,结果滑倒,经医院检查为“胸12椎体爆裂骨折、胸12棘突骨折”。
梁女士住院22天后勉强出院回家静养,共花费医疗费44877.19元。梁女士与写字楼的出租管理公司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将该公司诉至法院。梁女士认为,该公司作为写字楼的出租管理方,应根据场所的实际情况恰当配置公共设施设备,以保障用户的安全,而该公司铺垫的是非防滑的简易地垫儿,不足以在卫生间这类湿滑区域为用户提供安全保障。该公司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存在明显过错,故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据悉,房山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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